油服一体化钻修井-作业安全风险智能监测系统升级更新服务
油服一体化钻修井-作业安全风险智能监测系统升级更新服务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油服一体化钻修井-作业安全风险智能监测系统升级更新服务项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作业安全风险智能监测系统升级更新服务 |
1、 采购范围 原渤中29-6WHPA平台模块钻机天眼工程系统由兰州兰石石油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制造、安装。本次作业安全风险智能监测系统技术服务项目,将基于渤中29-6WHPA平台模块钻机天眼工程的实施现状,建议由原设计、制造厂家通过进一步开发,实现系统性能的全面提升,构建1套完整且易于复制推广的作业安全风险智能监测系统。 2、 主要技术指标 1)★服务方需承诺,出海安装测试前,现场服务人员应取得相关合格有效的出海证件(健康证、五小证、MTS卡、硫化氢、乘船补差)。 2)★作业安全风险智能监测系统要求最终各监测场景的识别准确率不低于80%。 3)★作业安全风险智能监测系统软件架构要求成熟稳定,预留数据通讯接口,能接入当前渤中29-6WHPA模块钻机天眼系统。 4)★作业安全风险智能监测系统开发的源代码、数据及知识产权归属甲方,甲方可在此基础上继续开发用于其他项目,系统涉及的源代码数据及相关知识产权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5)★新增的系统硬件设备,出厂前经测试合格后还应按要求取得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测试证书,同时还应提交涉及的防爆证书、船级社证书等。 | 2023年9月 |
1、投标人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期内(以投标截止日为准)经第三方认证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包括不限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证书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上核实,提供网站核实截图】。 3、投标人必须具备足够的技术实力开展本项目服务工作,并承诺用于本项目的关键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上述关键技术人员应具有作业现场人员不安全行为监测系统开发方面的经验,提供不少于5名关键技术人员的工作简历。 4、业绩要求:服务方近三年(2020-投标截止日)需至少具有1项作业现场人员行为监测系统方面的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为所签订的合同及结算发票的扫描件(须盖印公章),包括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明细清单页、结算发票等内容,结算发票应与合同相匹配。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交的相关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业绩不满足要求其投标将可能被拒绝。在对业绩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后,若发现业绩信息虚假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5、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报表。 6、信誉要求: 下列任何情形出现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质量问题书面证据出具时间为准)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且经过调查和认定,由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官方媒体或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制造商承担质量问题责任或对制造商进行了处理的; 2)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次招标相关的所属单位禁用的,且仍在处罚期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或”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商业诚信、工程质量原因被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部委予以公开通报的;如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针对该事宜有处理意见的,以处理意见为准; 4)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5)投标人处于责令整顿、停业,财产已被接管、冻结,处于破产状态的; 6)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gsxt.gov.cn)查询的判决书出具日期为准】,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9)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0)投标人及其制造商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1)投标人营业执照被吊销或已注销,经营状况异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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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5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反馈意向需上传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真实可查询的资质及业绩附件,才可能进一步审核采纳)。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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