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华东龙港市体育中心、龙湖高中、新城中学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基坑监测专业服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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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体育中心、龙湖高中、新城中学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

基坑监测

招标公告

商务联系人:徐庆林电话:176*****592

招标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龙港分公司

招标文件发放日期:2023年 9月

一、工程说明

1.1工程名称(龙港市体育中心、龙湖高中、新城中学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

1.2工程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浙江九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北(科技路)

1.3建筑面积:18.8万平方米

1.4招标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龙港分公司

1.5合同方式:固定综合单价

1.6工 期:开工日期(以甲方实际要求进场时间为准)

1.7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投标人被认为已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踏勘现场时充分了解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以及施工时用水用电情况,并已在其投标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

1.8本工程图纸:本次招标提供经监测图纸及相关资料一套,投标人需充分阅读,并根据自身技术能力进行优化,并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

1.9资料和信息的使用:合同和电子版图纸文件中载明的涉及本次基坑监测委托工程招标情况的资料和信息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和客观的,招标人保证有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但投标人据此作出的推论、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投标人资质与合格条件

2.1本招标工程面向是我司合格专业分包企业名册中与我司合作良好,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实力、协调能力强的专业服务队伍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同时投标人须认同本工程专业服务合同,方有资格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价。

2.2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2.1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及南京市对一级基坑监测的资质要求及实力,具备勘查甲级资质等其他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入围投标资格;由招标人现场考察后确定入围厂家、入围厂家需信用等级优良的专业单位,专业单位在三年内施工过类似工程;施工组织机构健全,自身管理到位,总体协调,调配能力强且稳定、用工手续齐全的成建制管理团队,且未有违纪等不良记录的。

2.2.2 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招标人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投标人需在招标人的技术方案上对方案的技术措施、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成本优化等方面进行深化。在技术标评选中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优化方案进行评比,具体评比方法附后。投标人需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2.2.3 投标单位积极配合项目月度结算、工程完工结算。

三、招标方式及费用

3.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2、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3.3、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3.4、标书领取:招标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平面布置图等),投标方在签收招标文件时,缴纳500元招标资料费,中标者不予退还,不中标者15日内予以退还。

3.5、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但需在定标后,合同签订前5天内缴纳不低于合同额5%的履约保证金,最低2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检测报告审核合格完毕后退还,退还程序是由投标人提出申请,项目批准后并报分公司经济管理部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

3.6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标、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包含报名IP地址重复的分包单位。

四、招标范围

龙港市体育中心、龙湖高中、新城中学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工程的基坑监测,包括但不限于:

4.1基坑监测所需的材料,

4.2测斜管及水位观测井(如需要)的施工,监测点的布置及保护;

4.3具体监测内容包括: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墙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桩(墙)顶水平位移、沉降监测,周边地面沉降位移监测,支撑轴力监测,地连墙内力监测,建筑物沉降、水平位移监测,坑外水位观测,栈桥板内力监测,并出具公正监测报告以及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需的全部工作。

以上监测项目为暂估,具体以规范、设计图纸及招标方要求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5.1现场考察

5.1.1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应到工地考察并充分了解工地位置、临近建筑物情况、现场道路及任何同施工有关的现场条件,以获取需由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和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1.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现有施工现场条件对自己施工的影响,并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如中标签定合同后不再发生与现场条件有关的任何费用。

5.2投标文件的组成

5.2.1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

a.基坑监测报价单;b.承诺书;c.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e.证明合格条件和资格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f.按本须知规定提交的其它所有的资料。

5.2.2投标报价应严格按照投标报价表格的形式进行报价。

5.2.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招标文件不能作未经授权的改动,若有此等改动或含有与招标文件不符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可能不获接纳。如果有任何其它建议,可在投标文件中另外列明该等建议对工期及报价的影响。

六、开标

6.1详见云筑网

七、付款及结算:(详见招标文件)

7.1 本工程无预付款。

7.2付款方式:每月20日前办理结算,无结算不付款。工程进度款,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比例为累计结算金额的60%;基坑监测工程完工并移交所有资料后一个月办理结算,结算完成三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一年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甲方通过银行转账、信用证、银行保票、承兑汇票、汇款转账等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每次申请款项时必须向甲方提供足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7.3月度结算

7.3.1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均要进行月度结算,乙方每月20日之前向甲方商务部报送上月已完成工程量。甲乙双方结合实际工作内容是否最终完成的情况对分包进行月度结算,经过双方核对后共同确认月度正式结算。

7.3.2 发包人自承包人进场施工后每月应结清上月完成的工作量,乙方于每月20日上报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工程进度及工程量统计报表,逾期上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工程进度款领取要求,双方于3日内完成核对并办理月度结算。

7.3.3 对于未按合同要求完成月度结算的,不予支付工程款。待双方完成前期工作的正式结算并且月度结算能够正常完成时,甲方可按结算继续正常支付。

7.3.4 零星用工部分每天办理签字手续(工程部),当月办理结算,逾期不予办理。工程中签证在签证发生3个工作日内办理好文字手续,当月完成签证预结算,施工过程中所有签证费用不予支付,在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支付签证费用。

7.4完工结算

7.4.1 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且验收合格后的1个月内,按甲方规定填报完工确认单并申报工程结算书,结算书所附资料必须完整有效,并在结算书上签字盖章。

7.4.2结算金额=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其他款项。

7.4.3 必须配合其他分包作业,工序完成需要有工序交结检,否则不予结算。

7.4.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合同外项目费用签证必须及时办理,经甲方商务经理、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生效。口头的任何承诺无效,结算时不予后补和计量。

7.4.5对于其他特种检测项目按照双方签字认可的委托单进行结算。

7.5、增值税发票的约定

7.5.1招标人与投标人税务信息

7.5.1.1 招标人税务信息

公司名称: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龙港分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MA2E7MCB8C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2E7MCB8C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人民路212号

电话:189*****62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港支行

账号:120*****092********

7.5.1.2 投标人税务信息

公司名称:

纳税人身份:

纳税人识别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7.5.1.3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上记载的税务信息必须与上述税务信息一致。

7.5.1.4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备注栏需注明项目名称(龙港市体育中心、龙湖高中、新城中学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工程)工程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浙江九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北(科技路)

),必须与合同一致。

7.5.2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等额的、合法的工程发票,支付至95%时,需提供结算金额100%的发票。

7.5.3乙方提交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必须符合乙方在本合同项下【一般计税】的要求。本分包合同中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种类为【专用】发票,乙方提供的发票税率为【】%。增值税发票金额与合同约定的本期结算金额一致,体现为不含税金额和价税合计金额。

7.5.4应于每次付款前【5】个工作日提交符合本合同项下要求的符合抵扣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签收发票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的延迟验收及付款责任由乙方承担。

7.5.5乙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乙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5.6乙方必须确保开具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开具虚假、作废、未报税等无效发票;

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

③开具发票种类错误;

④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

⑤发票上的信息错误;

⑥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票面损毁或涂改等原因造成专用发票认证失败等;

7.5.7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格发票金额【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5.8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格发票金额【10】%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拒绝接收;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5.9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与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如发生增值税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7.5.10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甲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7.5.11人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

收款单位名称:

银行账号:

履约过程中如银行账户信息发生更变时,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发包人,并获得发包人的同意,否则因通知不及时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收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承包人单位名称一致,不得另行委托收款。

八、投标文件合格性的确定

8.1在详细招标前,招标人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8.2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重大差异或保留。所谓重大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招标范围、质量、实施产生重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及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提交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8.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重大差异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九、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十、评标

10.1招标人将组成由项目及分公司生产、技术和经济人员构成的招标评选小组,代表招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的评标原则进行招标。

10.2招标评选小将仅对按照本须知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10.3招标时将不考虑超出、偏离招标文件规定而给招标人带来未曾要求的效益的变化等因素。

10.4招标时将不考虑适用于合同执行期间的价格调整条款。

十一、合同授予标准

11.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下款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原则的投标人。

11.2本工程评标的主要原则:

经济投标文件与技术投标文件综合评比;

报价的完整性、合理性,报价的竞争力;

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符合本工程的质量要求;

投标人的综合实力、经营信誉及近两年的业绩;

11.3招标评选办法采取综合因素评选法,招标评选小组成员将按上款所述原则,通过综合因素评定、实地调查、询标等方法进行评标。

十二、招标人的权力

12.1招标人在签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根据招标评选小组评审意见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文件。

12.2所有的投标文件,无论是否中选,招标人均不退还。

12.3招标人不承诺最低的报价一定中选。

12.4对于未中选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做未中选原因的任何解释。

十三、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3.1在中选的投标人被通知中选后,招标人将按以下方式安排分包合同的签署:发出书面邀请函,邀请中选单位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三天内派代表前来签约,签约的时间及地点将在此书面邀请函中指明。

13.2分包合同经招标人、中选人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司印章后立即生效,但在分包合同约定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的除外。

十四、投标附件

附件一:《基坑监测报价清单》

附件二:《承诺书》

附件三:《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人为法人,则不需要)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一:

承诺书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龙港分公司

感谢贵司给予我司参加该项目基坑监测工程专业服务分包投标的机会,我司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服从贵司管理,积极配合总包工作,信守合同条款,现承诺如下:

1、招标文件的确认:

对贵司的招标文件内容我司均已阅读并确认,对工程现场周边环境情况也已充分了解,对现场不许民工居住及对贵司提供的民工居住场地也已确认,我司报价均综合考虑了相关内容,不在调整。

2、施工工期:

保证满足贵司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各分项工程进度按贵司进度施工,确保在投标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我司确认如不能满足贵司要求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贵司有权调整我司的承包范围,我司不得有异议,同时不能因承包范围的变化提出索赔。

3、施工质量:

符合国家要求“优良”标准,实行班长旁站指挥,严格实行交接验收手续,质检员跟组检查,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质量等级。

4、安全文明:

1)我司承诺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落实并跟踪检查,达到上海市文明工地的标准。

2)我司确认如果我司中标,我司保证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专业服务分包合同;进场施工前把施工人员的劳动合同100%签订完,施工期间特殊工种上岗持证率达到100%,实名制卡开卡率达到100%以上。如我司不能达到上述要求,贵司有权取消我司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我司承诺我司所有施工人员统一服装,生活区宿舍统一床单、被罩、枕套,床架搁置整齐,床上用品干净整洁,叠放整齐,每天安排人员打扫干净,所有人员按贵司要求办理床头卡;食堂内配置冷藏箱,生熟品分开储藏,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生活区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在生活区内,我司一定加强工人管理,不随意穿行,进出生活区衣冠要整齐,宿舍区院内不出现赤背、只穿内裤穿行的情况,如出现上述情况,我司接受贵司按相关条款给予的的处罚。

4)我司承诺,我司中标后将认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建立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和有技术、有纪律的作业人员,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5)我司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贵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完成贵司要求的各项目标及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 ISO4001 认证标准要求。现场文明必须符合贵司安全文明工地的要求;现场、道路、大门口、门前人行步道保证干净整洁,实现责任区三包。

6)我司承诺如我司现场工人之间或与其他队伍之间发生打架斗殴或群殴事件, 我司同意贵司对参与各方先各处罚 5000 元人民币,待查清责任后,对责任方追罚***** 元的规定。

5、工程造价:

5.1一旦我司被贵司录用为该工程的专业服务分包单位,我司将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内容签定专业服务分包合同,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相关条款,决不会无理取闹索要不合理费用。

5.2一旦我司中标,将按照投标单价签订施工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严格履行贵司周清月结、月结月报制度,如不履行,贵司有权停止我司在天津分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并处以5万元罚款。

6、管理模式:

我司承诺,如我司中标,项目管理班子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设专职的劳动力管理员,对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实名制管理模式进行考勤,每月考勤表、工资表上墙公布,工资发放到每个作业人员手中。

7、材料管理

我司承诺如我司中标,遵循贵司的材料管理制度,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按计划领用,并按相关规定签定协议;我司承诺由我司提供的相关材料、辅助材料及机具符合南京市相关规定要求,合格证、检验证等有关资料及时报送贵司;所有周转料具确保码放整齐,并挂好标识;新拆下的材料6小时内码放整齐,如不能履行,我司接受贵司的任何处罚。

8、履约保证:

我司承诺如我司中标,在签订劳务合同前向招标人交纳工程履约保证金,以确保招标人的合同目标。我司承诺一旦我司中标,将积极配合招标人,做好本工程的一切相关工作。严格执行贵司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指令和制度,兑现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

9、其他承诺:

1)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不将中标工程转包给其他公司与个人,否则贵司可以无条件结束合同,并对我司处以 10 万元罚款。

2)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绝不会出现恶意讨薪的现象,否则贵司可以无条件结束合同,并对我司处以 10 万元罚款。

3)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保证工程劳动力的供应(包括农忙时节),依据我司现有的劳动力我司可以承接该项目。

4)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投标清单中未包含的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先申报确认单价在施工的原则,如在施工过程中未提出,在竣工结算中提出的,贵司有权依据贵司商务部门确定的单价结算或不予结算。

5)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在合同期限内合同价格不因市场变化提出补偿,如发生市场变化幅度过大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我司承诺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办理已完工程结算并无条件退场。

投标单位(签字盖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签署龙港市体育中心、龙湖高中、新城中学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基坑监测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合同文件及结算文件等一切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内容。

本授权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本劳务分包工程结算文件签字盖章生效时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手机):,办公电话:

在津办公地址:

劳务分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附 件 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电话(手机):,办公电话:

在津办公地址:

特此证明!

劳务分包人:(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龙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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