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财产保险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四川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财产保险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四川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因 融资租赁业务财产保险服务项目 所需,现就该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对该项目进行报价。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四川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财产保险服务项目
二、服务范围及技术要求:
1、服务范围:出具相应财产保险保单,为融资租赁业务期间提供保险服务。
2、服务周期:签订相关合同之日起至融资租赁业务期满。
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独立完成该项工作;
2.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3.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单位;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专业技术能力;
6.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诉讼及仲裁情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7.未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或公司经营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8.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3年内,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9.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价要求:
1、报价最高限价: *****.00元,各单位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且报价不得超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
2、报价采用包干总价模式,包含且不限于完成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尽职调查、人工费、技术工作费、差旅费、交通费用、资料费、出具各类报告及承诺函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 费用。
八、询价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 9 月 8 日至2023年 9 月 11 日9:00-17:00(法定节日除外)。报价单位需携带营业执照、授权书(以上资料收取加盖报价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并现场核验原件),到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海珂花群16号楼3楼领取询价文件。领取询价文件不足3家,将重新进行询价程序。
询价文件获取费用100元,询价文件获取后,询价文件获取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九、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单位应按照询价文件编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应答。
2、报价文件为1份,采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复印,并由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是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则应在报价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报价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注:报价文件内容应包含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单位资格要求佐证资料等。)
(1)封面;(格式自制)
(2)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1)
(3)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参与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与时)(注:格式详见附件2);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对应佐证资料;(注:以书面形式做出承诺并加盖公章,详见上文“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4)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报价文件递交及密封要求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2023年 9 月 13 日 14 时30分前,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递交至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海珂花群16号楼3楼。递交报价文件时须携带(1)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2)手持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时)、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我公司有权拒收。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后,报价文件递交不足3家,将重新进行询价程序。
2、报价文件应装入密封袋密封,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等信息。
十一、报价单位经办人于2023年 9 月 13 日 14 时30分(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准时在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海珂花群16号楼3楼(即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召开询价会。
十二、评选原则
1、询价小组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2、同等标准(条件)下,有效报价单位中 含税 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选单位,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情形时,通过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3、报价若出现计算错误,询价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报价单位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报价单位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
(1)报价文件中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分项合计计算出的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分项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总价金额与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4)含税报价与不含税报价不一致的,以含税报价为准修正不含税报价。
十三、付款方式: 在收到中选单位提供的服务成果及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后,按照具体签订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十四、合同签订:
1、具体合同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2、中选单位在接到询价单位发出的中选通知30日内,与询价单位签订合同。
十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四川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 173*****686
联系地址:安州区花荄镇海珂花郡16号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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