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主题微视频拍摄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主题微视频拍摄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主题微视频拍摄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主题微视频拍摄制作项目
采购单位 甘肃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编号 ZMZC2023-008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联系人 王 工 联系电话 136*****958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23-09-08 15: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3-09-11 08:0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3-09-10 12: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09-11 08: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主题微视频拍摄制作项目001 001 服务类 ******.0

公告内容

  • 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主题微视频拍摄制作项目邀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等有关规定,甘肃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主题微视频拍摄制作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主题微视频拍摄制作项目

    2、招标编号:ZMZC2023-008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招标内容:

    序号

    品目

    单位

    数量

    服务要求

    1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主题微视频

    1

    (1)时长:5分钟以内;16:9 比例,分辨率 1920*1080,mp4 视频格式,横版画幅。

    (2)分辨率:4K

    (3)需提供分镜脚本

    (4)图像画面稳定、层次丰富、色彩清晰、自然、无杂乱信号,成片图像中不可出现彩条、彩底、杂画夹帧等。

    (5)声音不失真,无明显过大、过小或时大时小,无明显背景噪声,符合国家广电总局《数字电视音频标准》。

    (7)影片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均不涉及国家机密、封建迷信,不含涉及色情、暴力、种族与宗教歧视等国家有关律法禁止或与其抵触的内容。

    2

    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微视频

    1

    6、预算金额13万元

    7、交货期20个日历日(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8、交货地点: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盖公章;(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料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为准);

    5、投标人提供有效的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6、投标人提供2018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一份,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为准。(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价方法:

    1、低价评标法;

    2、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无效报价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或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

    四、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采购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注册后方可投标。

    五、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请投标人于2023年 09 月 11 日 08 时 00 分前,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在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资质上传并自行报价。

    成交单位在项目成交后5日内,须提交一整套完整的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材料、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分项报价表、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名单、服务承诺等),要求提供纸质版装订成册(一正一副)送至代理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成交单位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由于成交单位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采购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 093*****989

    联 系 人:朱主任

    地 址: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红古西路56号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6*****958

    联 系 人:王 工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文庭雅苑2号楼801室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省级平台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ygjy.ggzyjy.gansu.gov.cn:3025)进行报价

标签: 主题微视频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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