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招标公告
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创新迁安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领域投融资模式,缓解地方政府短期资金压力,提高城市对雨水的消纳和利用能力,提升城市品味和吸引力,迁安市人民政府(下称“市政府”)决定实施迁安市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下称“项目”)。经市政府授权,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人,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现将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并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下称“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名称:迁安市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试点区域位于迁安市主城区,面积为21.5km2,工程内容包括:建筑与小区、绿地与广场、道路与管网、建设区外工程、能力建设工程5大类共214个项目,建设期为2015年至2017年,总投资38.42亿元。
项目编号:QAZHFCG2015-3-6-0003
目前,采用PPP模式运作的项目有生活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8万吨/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厂新建工程(1万吨/日)、第三水厂和水源地新建工程(5万吨/日)、道路及管网海绵化改造工程、建筑与小区海绵化改造工程、三里河郊野公园新建工程(用地面积18万㎡)、三里河生态走廊新建工程(用地面积104.7万㎡)、三里河下游整治工程(河道6778m)、迁安市海绵城市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工程等九类,总投资共计19.32亿元,建设期为2016年至2017年。具体内容以磋商文件为准。
二、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中,生活污水厂提标改造项目拟采用“ROT”模式,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厂项目拟采用“BOT”模式,第三水厂和水源地项目拟采用“BOT”模式,道路管网及绿化改造、建筑与小区、三里河郊野公园、三里河生态走廊、三里河下游整治和迁安市海绵城市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运作方式。其中,生活污水厂提标改造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厂项目和第三水厂、水源地项目,服务期为25年(含建设期);道路管网及绿化改造、建筑与小区、三里河郊野公园、三里河生态走廊、三里河下游整治和迁安市海绵城市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服务期为17年(含建设期);最终以磋商文件为准。
成交社会资本应与政府指定机构合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暂定为项目总投资的30%,其中政府指定机构拟出资20%,成交社会资本拟出资80%。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投资的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申请人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主体要求:申请人可以是独立法人,也可以是由不超过四家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3、财务实力:申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以营业执照为准);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以经审计的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4、业绩经验: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在中国大陆地区拥有以下业绩中的两项及以上:
1)投资、建设或运营日处理规模8万立方米以上污水处理设施的经验;2)投资、建设或运营日处理规模5万立方米以上供水处理设施的经验;3)投资、建设或运营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经验;4)投资、建设或运营总投资1亿元以上雨水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的经验;5)投资、建设或运营县级以上城市排水在线监测系统的经验;
5、技术能力: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6、法律要求: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述的不良行为;
7、同一法人对项目只能进行一次磋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通过关联机构)对项目提交双重或多重响应文件;
8、如果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所有资格条件,且联合体其他成员至少须满足上述第1项、第6项和第7项的要求;同时,联合体牵头人应作为PPP项目公司第一大股东。
四、申请人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申请人的数量。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可应采购人邀请参加下一阶段采购。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人不能参加下一阶段采购。
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时,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河北省迁安市钢城东路迁安市行政办公中心0322房间。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申请人可免费获得,自带U盘,不办理邮购、不提供纸质版。
5、联合体报名:若是联合体申请人,则联合体牵头人须报名。报名时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联合体其他成员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为一式五份及有效电子版(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同时附U盘一个),并应密封完好一并于2015年12月30日上午9:30前或采购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之前派人送达河北省迁安市钢城东路迁安市行政办公中心0322房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七、其他说明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河北省迁安市花园街689号
联系人:李伟华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迁安市钢城东路迁安市行政办公中心0322房间
联系人:沈志国先生
电话:****-*******传真:****-*******
本项目专业咨询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通泰大厦C座901室
联系人:包锦霞女士/王启龙先生
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标签: 海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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