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重新发布“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竞赛活动”项目公开选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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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ZJ2023BJ*******
    项目名称 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竞赛活动项目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项目业主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14.773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三环南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918室)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15日 09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本项目在比选工作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各项工作。

    资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响应比选、参加比选竞争的法人单位;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有履行项目要求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人员队伍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1.报名要求:参加比选报名的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携原件备查);

    (4)单位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等信息。

    2.提交的比选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包括:

    ①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提供提交比选文件前3个月单位连续缴纳税务的有效票据凭证或其他证明材料;依法免缴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提供提交比选文件前3个月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其他证明材料;依法免缴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见附件,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⑥响应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包括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

    (2)商务技术文件,包括:

    ①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见附件,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合同首页、内容页、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项目服务方案(需针对“项目需求”部分各项要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具体服务方案);

    ③项目服务报价表(见附件,为人民币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

    ④参与本项目实施团队情况和项目负责人情况简历(见附件,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比选响应文件应提交1正2副。


    有无回避情况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项目内容

    项目需求:

    (一)基本情况介绍

    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竞赛活动由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和北京市总工会联合主办,拟由公开遴选的第三方机构、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承办,成立竞赛组委会,负责制定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和指导竞赛工作,对最终结果进行审定等。本次活动为个人竞赛项目,参赛选手为全市各级政务服务综合窗口人员,竞赛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两部分,主要考察参赛选手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受理技能和服务能力,并分为初赛、复赛、决赛环节,最终由市政务服务局和市总工会依据“2023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共同进行表彰。

    (二)工作内容

    1.开展调研策划。对相关竞赛活动进行调研,结合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职业特点,协助市政务服务局策划竞赛活动,按照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制定赛事技术文件、应急预案以及初赛、复赛、决赛具体实施方案等。

    2.编制竞赛试题。依据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政务服务规范性文件等,邀请行业专家,协助市政务服务局共同编制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比赛题库,根据竞赛形式,制定比赛规则和评分细则,制作并印刷竞赛各环节试卷材料等。

    3.组织赛事实施。协助市政务服务局负责竞赛活动的初赛指导和复赛、决赛组织实施工作,开展广泛动员和赛务指导,理论知识、技能操作的场地、设备等租赁及布置,开展赛务人员、裁判员、参赛选手赛前培训等工作。

    4.宣传设计制作。协助市政务服务局设计制作竞赛海报、宣传标语、奖杯、奖牌、证书以及参赛人员、评委身份牌等宣传展示材料,组织竞赛各环节对外宣传等工作。

    (三)实施周期

    本项目在比选工作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各项工作。

    (四)质量要求

    1.技术方案要求。按照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文件等,竞赛设计科学合理,内容阐述清晰详实,让参赛单位和选手全面、准确地了解竞赛程序和内容。

    2.试题编制要求。按照竞赛活动实施方案时间要求,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政务服务相关政策文件、国家标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地方标准等要求编制试题,符合行业特点、突出比赛属性。

    3.赛事实施要求。按照竞赛活动实施方案时间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指导和组织竞赛各环节赛事,保证赛事规范性和透明度,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

    (五)服务团队要求

    1.中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一支不少于8人的项目服务团队,并明确人员职责,团队中须有从事过政务服务、赛事组织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赛事活动组织方面的工作经验。

    3.在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不得调整在响应文件中所承诺投入的项目服务团队人员。特殊原因必须更换人员须提前1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新更换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工作履历(其资历和经验均不低于被更换人员),待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人员。

    (六)验收要求

    中标人履行完毕本项目约定的全部服务事项,双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就验收不合格的内容扣除中标人的部分合同款项,项目验收形式如有其他要求,以双方届时约定的要求为准,但最终需以书面形式确认项目工作完成。

    (七)知识产权

    1.项目成果特指中标人利用采购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完成合同项下工作形成的试题、结论或报告相关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2.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采购人均有权使用中标人的阶段性工作成果。

    项目编号 ZJ2023BJ******* 项目名称 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竞赛活动项目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北京市
    项目业主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14.773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三环南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918室)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15日 09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本项目在比选工作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各项工作。

    资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响应比选、参加比选竞争的法人单位;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有履行项目要求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人员队伍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1.报名要求:参加比选报名的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携原件备查);

    (4)单位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等信息。

    2.提交的比选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包括:

    ①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提供提交比选文件前3个月单位连续缴纳税务的有效票据凭证或其他证明材料;依法免缴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提供提交比选文件前3个月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其他证明材料;依法免缴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见附件,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⑥响应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包括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

    (2)商务技术文件,包括:

    ①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见附件,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合同首页、内容页、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项目服务方案(需针对“项目需求”部分各项要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具体服务方案);

    ③项目服务报价表(见附件,为人民币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

    ④参与本项目实施团队情况和项目负责人情况简历(见附件,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比选响应文件应提交1正2副。


    有无回避情况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项目内容

    项目需求:

    (一)基本情况介绍

    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竞赛活动由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和北京市总工会联合主办,拟由公开遴选的第三方机构、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承办,成立竞赛组委会,负责制定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和指导竞赛工作,对最终结果进行审定等。本次活动为个人竞赛项目,参赛选手为全市各级政务服务综合窗口人员,竞赛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两部分,主要考察参赛选手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受理技能和服务能力,并分为初赛、复赛、决赛环节,最终由市政务服务局和市总工会依据“2023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共同进行表彰。

    (二)工作内容

    1.开展调研策划。对相关竞赛活动进行调研,结合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职业特点,协助市政务服务局策划竞赛活动,按照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制定赛事技术文件、应急预案以及初赛、复赛、决赛具体实施方案等。

    2.编制竞赛试题。依据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政务服务规范性文件等,邀请行业专家,协助市政务服务局共同编制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比赛题库,根据竞赛形式,制定比赛规则和评分细则,制作并印刷竞赛各环节试卷材料等。

    3.组织赛事实施。协助市政务服务局负责竞赛活动的初赛指导和复赛、决赛组织实施工作,开展广泛动员和赛务指导,理论知识、技能操作的场地、设备等租赁及布置,开展赛务人员、裁判员、参赛选手赛前培训等工作。

    4.宣传设计制作。协助市政务服务局设计制作竞赛海报、宣传标语、奖杯、奖牌、证书以及参赛人员、评委身份牌等宣传展示材料,组织竞赛各环节对外宣传等工作。

    (三)实施周期

    本项目在比选工作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各项工作。

    (四)质量要求

    1.技术方案要求。按照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文件等,竞赛设计科学合理,内容阐述清晰详实,让参赛单位和选手全面、准确地了解竞赛程序和内容。

    2.试题编制要求。按照竞赛活动实施方案时间要求,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政务服务相关政策文件、国家标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地方标准等要求编制试题,符合行业特点、突出比赛属性。

    3.赛事实施要求。按照竞赛活动实施方案时间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指导和组织竞赛各环节赛事,保证赛事规范性和透明度,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

    (五)服务团队要求

    1.中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一支不少于8人的项目服务团队,并明确人员职责,团队中须有从事过政务服务、赛事组织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赛事活动组织方面的工作经验。

    3.在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不得调整在响应文件中所承诺投入的项目服务团队人员。特殊原因必须更换人员须提前1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新更换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工作履历(其资历和经验均不低于被更换人员),待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人员。

    (六)验收要求

    中标人履行完毕本项目约定的全部服务事项,双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就验收不合格的内容扣除中标人的部分合同款项,项目验收形式如有其他要求,以双方届时约定的要求为准,但最终需以书面形式确认项目工作完成。

    (七)知识产权

    1.项目成果特指中标人利用采购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完成合同项下工作形成的试题、结论或报告相关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2.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采购人均有权使用中标人的阶段性工作成果。

  • 项目附件
  • 垂询方式
    联系人 贾先生
    传真
    联系电话 010*****974
    公司名称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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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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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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