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关于2023年呈贡区电商主播大赛活动采用询价采购服务确定服务方的公示

呈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关于2023年呈贡区电商主播大赛活动采用询价采购服务确定服务方的公示

各有关企业:

根据呈贡区政府印发的《呈贡区购车补贴暨电商主播大赛活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昆明市呈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拟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开展电商主播大赛活动服务购买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呈贡区电商主播大赛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呈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承接呈贡区电商主播大赛活动具体工作,按照区政府的统筹制定相关细则,在活动周期内组织网络红人主播通过线上平台为呈贡区购车活动引流、宣传、销售,并根据成绩、效果给予奖励,主播大赛物料设计制作,活动现场LED屏幕租赁搭建、拍摄服务等相关服务。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人民政府关于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工作要求,促进呈贡区汽车消费持续恢复,推动消费向线上融合发展。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二)资金来源:呈贡区购车补贴暨电商主播大赛活动专项经费。

五、承接标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经相关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和服务。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人员。

3.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包含已完成和在实施项目)承担过至少2项类似业绩。提供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应能清晰反映项目的基本情况。

4.报价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六、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开展好呈贡区呈贡区电商主播大赛活动相关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昆明市呈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昆明市呈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昆明市呈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正常工作的开展。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呈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3年9月8日到9月13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9月13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及电话:赵老师,0871—********


标签: 大赛 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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