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出纳类机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出纳类机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2023年现金出纳类机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出纳类机具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STCC**********

二、项目简介

1、本项目分包情况如下:

包号货物名称含增值税单价最高限价(元/台)预估数量(台)含税小计(元)含增值税总价最高限价(元)
第一包人民币点钞机2,65017954,756,7505,905,530
外币点钞机2,850106302,100
全自动扎把机650860559,000
复点机4,96058287,680
第二包全自动捆钞机9,9001261,247,4001,559,250
半自动捆钞机4,95063311,850
第三包硬币兑换机86,0004344,000809,900
硬币清分机77,6506465,900
第四包清分机(两口半)15,8003315,229,8005,381,000
外币清分机(两口半)16,8009151,200

注:

(1)本次招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中一个或者多个包件进行投标。投标人须对所投包件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缺漏项,且每包件内投标货物型号须唯一(例如:第一包人民币点钞机,则人民币点钞机只能报一个型号的货物),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如中标人的产品进行更新,更新产品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不得低于中标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最终中标价格(优惠幅度不得低于中标承诺),且须经过招标人的最终认可。同时招标人不承诺在供货有效期内授予中标人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

2、采购范围:相关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

3、供货范围:江苏银行范围内,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4、中标人数量:每包1名中标人,各包件中标人可以兼得。

5、供货有效期:2023年11月至2025年10月。

6、资金来源:自筹。

三、合格投标人基本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具有所投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可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个包件投标,且同一品牌制造商不可授权多家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个包件投标(代理商投标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须出具基本账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开具的有效银行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审计的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报须能体现经审计)

5、投标人须具有较大规模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无锡、苏州、南通、常州、淮安、徐州、扬州、镇江、盐城、连云港、宿迁、泰州地区均至少具有一家有效服务网点(有效服务网点指由投标人自己或者其授权的经销商设立的具有所投设备软硬件的维修和服务能力,并存有相应零部件、备用机的网点,投标人须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如为授权经销商设立的服务网点,还须同时提供投标人与经销商的相关授权证明)。

6、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就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8、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件。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参与同一包件。

10、投标人须从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

11、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产品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产品须具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送检产品必须与投标产品品牌型号一致)。

2、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所投人民币点钞机、硬币清分机、硬币兑换机、清分机(两口半)均须符合金融行业标准JR/T 0154-2017《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印制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别能力检测中心的专业检测报告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3年9月8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https://www.jstcc.cn/平台注册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

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3、平台服务费:500元,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

五、澄清与答疑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2023年9月18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yangl@jitc.cn邮箱(邮件标题备注某某公司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现金出纳类机具采购项目的澄清要求,提供WPS格式的澄清要求(无须盖章),和PDF或JPEG格式的澄清要求(须盖章)各一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9月28日上午9:0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南京长江国际航运服务中心D座)16楼1613室。

3、开标地点:远程不见面会议室。

4、本项目采用远程开、评标方式,投标文件请于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允许邮寄)至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6楼1613室,收件人:杨磊;手机:139*****026

招标代理: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杨磊、叶逢春、陈颖

联系电话:025-********139*****026134*****858

传真:025-********

电子邮件:yangl@jitc.cn

招标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现金出纳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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