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坝基咸货加工厂厂房危房修建工程施工项目
原坝基咸货加工厂厂房危房修建工程施工项目
江苏四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广陵区汤汪街道同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原坝基咸货加工厂厂房危房修建工程施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原坝基咸货加工厂厂房危房修建工程施工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可至江苏四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1、项目编号:JSSZ-YZ-CG-*******号
2、项目名称:原坝基咸货加工厂厂房危房修建工程施工项目
3、预算金额:220万元
4、最高限价(如有):220万元
5、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90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6月-2023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3年6月-2023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6月-2023年8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1号楼310室
方式: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300元(报名时以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广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观潮路1030号广陵区行政审批局2楼)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 盘形式(单独密封、贴标签备注单位名称)、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
3、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招标?不收取 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广陵区汤汪街道同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连心路20号
联系方式:姚书记、137*****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四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1号楼310室
联系方式:131*****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凡
电 话:131*****065
标签: 房危房修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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