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公告:音响影视系统采购项目的
谈判公告:音响影视系统采购项目的
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音响影视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 有年检合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设备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唯一授权的代理经销商;;3)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5)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竞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音响影视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3-15-9746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1)、项目内容:音响影视系统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货物一览表)(2)、项目预算:18.68万元
5、交付地址:待定
6、交付日期:待定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12-09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12-14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 被授权人身份证;6. 制造厂商唯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7. 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8.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
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
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
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5-12-22 14: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5年12月22日14:0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支路238号3楼
2、谈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支路238号3楼。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竞标文件副本二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届时请投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竞标人代表持谈判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出席谈判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供应商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报名材料成功后须于2015年12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前往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和购买谈判文件。逾期未进行现场提交和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由此导致的风险由竞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现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制造厂商唯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提交地点:静安区陕西北路917号208室。标书费售价均为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宝山区一钢医院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卫生科路111号 | 地址: | 陕西北路917号 |
邮编: | 200441 | 邮编: | 200040 |
联系人: | 浦冬梅 | 联系人: | 钱昱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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