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人民医院采购公告

乐至县人民医院采购公告

我院拟采购一批环保设施设备,现公开发布所需货物采购公告,诚邀具备合格资质、具有相应供应和服务能力、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记录的生产厂家或经营公司前来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环保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RYGZ******

二、最高限价:4.8万元

三、招标产品明细表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污水站处理工艺:废气收集+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离心风机+

烟囱排放

1

PP风管

直径110mm
厚度2.20mm

15


2

PP风管

直径160mm
厚度3.2mm

6


3

管件

含弯头、三通、变径、直接等

1


4

UV光氧+活性炭吸附设备

设备尺寸:2000*1100*1300mm
风量:3000m3/h
材质:304不锈钢,厚度1.2mm
含UV灯管、镇流器、两个活性炭碳盒等

1


5

离心风机

4-72 1.5KW
碳钢材质
风量:3000m3/h

1


6

电控系统

含电线、线管、电控箱等

1


7

辅材

含管道支架、五金附件、管道出口封堵过滤网等

1


8

设备基础

尺寸:3200*1800*150mm
材质:混凝土

1


9

管道及电线预埋

管道预埋:深度:200mm,长度:15米 电线:25米,套管埋于地下管沟和室外草坪里。

1


10

设备房

尺寸:3100*1700*2500mm
材质:75mm厚岩棉板+1.5mm厚镀锌方管

1


11

安装费

配套

1


12

运输费

配套

1


四、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如供应商为法人单位,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供应商为非盈利机构,应具有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若供应商为自然人,应具有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质量、技术要求

(一)技术要求:所有报价设施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二)质量保证: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品。保证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三)免费质保期,按国家、厂商、行业标准孰优执行,除特别说明外,质保期由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

六、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此报价含税、运费、安装、调试、电控系统安装、售后服务费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一切费用。

(二)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三)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售后服务:

(1)质量要求: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2)质保期:质保期壹年,质保期内提供备品备件,维修费用全免;质保期后的维修只收取零备件费。

(3)故障响应时间:有 24 小时全天候电话服务,如果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收到通知后,供应商在 0.5 小时内作出响应,48 小时内工程师到现场解决。并且随时有人负责接待采购人的咨询。

(4)验收方式: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5)付款方式:所有设施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三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5%在质保期满后支付(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壹年)。

七、报名要求

联系人:黄老师、唐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

邮箱:**********@qq.com

地址:乐至县迎宾大道405号行政楼3楼采购办

报名时间:早上8: 30——下午5:00

如需报名参加,请提前将报名信息发在邮箱中,邮件主题写明所报名项目名称(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对销售代表的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与投标时适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公司鲜章,同时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及授权代表人的联系方式写于身份证复印件上面。

八、报名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12日 17:00

开标时间:2023年9月13日15:00

投标文件必须在开标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一)投标文件需装订成册并密封,封面要求载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开标时间。

(二)投标文件须编制目录,并标注对应页码。

(三)投标文件共计一份,需逐页加盖公司鲜章。

十、投标文件内容

(一)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1)

(二)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其中资格性要求中第1、2、3、4、5、6、8项提供承诺涵,其余提供相应的复印件证明材料;

2、如供应商为法人单位,则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供应商为非盈利机构,则提供登记证书复印件;若供应商为自然人,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对销售代表的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与投标时适用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开标日前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的银行缴款凭证或税务、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承诺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

1.本章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必须按照本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以上本章所有复印件都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如有多页须逐页加盖公章(鲜章)。

2.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与复印件具有同等效力。

3.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是资格性审查的主要依据,未通过审查者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应答表。

(三)提供公司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十一、评审方法:低价评分法

1、资格性评审。按照公告进行资格性审查。

2、符合性审查。包含技术性及商务性要求等。

3、以上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符合要求后进入报价环节,有效报价供应商不低于3家,采用低价评分法,现场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附件:

报价表.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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