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动态监测招标公告
高新区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动态监测招标公告
绍兴市高新区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动态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下列委托中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2015年11月至2017年11月期限内,绍兴市高新区乙类(建筑用石料、砖瓦用粘土)非法开采资源的勘查、露采矿山每季度的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监管、年度储量监测报告以及非法开采所需基础测绘成果的使用申请和购买。
二、技术要求
1、非法开采资源勘查:对指定开采点开采储量计算,编制地质勘查报告,需符合省厅《浙江省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工作规则》(浙土资办【2010】14号)第五条规定要求。
2、储量动态监测和开发利用方案监管及年报:对国土局委托的矿山进行每季度的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和开发利用方案监管、年度储量监测,并根据《浙江省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加强露天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监督管理的通知》和《绍兴市露采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监督管理的办法(试行)》要求,提交报告和相关资料,开发利用方案的监管报告可与矿山储量动态监测报告合并,但必须有独立的章节和完备的报告内容。年度储量监测报告必须通过我局组织的会审。
三、工作时限及数量
工作时限要求测绘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应地质勘查报告。
矿山数量根据国土局委托协议书确定。
四、投标资质要求
要求经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公布的甲类、乙类浙江省矿山地质测量机构及具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资质单位或联合体。
五、 投标报价
实行一体招标,分项报价,并按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的《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实行最高限价制,分项限价为:
1、非法开采资源勘查1.1万元/个。
2、地形地貌测绘0.7万元/个。
3、季度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包含开发利用方案监管)1万元/个。
4、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年报(包含报告评审费)1.3万元/个。
5、非法开采资源勘查、季度储量动态监测如今后需评审,每个增加0.2万元费用。
6、非法开采所需特定的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由中标单位申请和购买,费用按实际所需成本确定。
六、确标方式
1、最终标底的产生:各分项投标价低于最高限价为有效标,“投标报价”规定四个分项各占20%、20%、30%、30%为分项综合价,投标单位有效投标报价相加数的平均值作为最终标底(如三家有效报价相加数除以3,四家有效报价相加数除以4)。
2、中标单位的确定:在高新区监察分局和招标办监督下,先对绝对值最接近最终标底的有效报价进行评定,有效报价的绝对值最接近最终标底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并列中标,以抽签方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报名少于3家,由高新区监察分局参与议标确定。
七、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18日。
2、报名地点:绍兴市延安东路481号绍兴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地籍地矿科。
八、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属于联合体的,提交联合协议。委托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九、保证金
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不缴纳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确定拟中标人后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00元,必须为可在绍兴市越城区各家银行即时兑现的银行汇票,待项目完成后退还。
十、投标书
投标书应包括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报价单,并密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
2015年12月8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