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北方分公司鲁南新能源产业园建设路灯、景观灯专业工程分包招标公告

二局三北方分公司鲁南新能源产业园建设路灯、景观灯专业工程分包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要求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商。

1.2招标范围:鲁南新能源产业园建设项目鲁南新能源产业园建设项目路灯、景观灯专业工程招标。

1.3中标单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投标人资格

2.1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二局三北方分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合格承包方。

2.2承接本工程需满足的资质等级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由项目、总部生产资源部、直营生产资源部、经济管理部、财务部门主管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条件下,优先合理低价中标;

4.2在4.1条情况下又承诺垫资者,优先中标。

五、质量要求

5.1 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效质量标准,不合格产品禁止使用;

5.2 档次要求:符合本工程设计要求,满足工程使用条件。

六、付款及结算

6.1 无预付款。

6.2 支付方式:每月25日上报本月形象进度及完成产值,次月30日前支付至已完成产值的 70%;工程施工完成并且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完成产值的 75%;与甲方办理完正式结算(以双方正式盖章为准)六个月内付款至结算额的 85%;自工程竣备验收合格后之日起1 年内付款至结算价款的 97%;预留结算价的 3%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以工程通过验收并正式移交业主,甲方与业主在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予以支付(保修期内不付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次付款的宽限期为 60 天。

6.3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商票、银行承兑、抵房等,非现金付款不贴息,抵房比例不低于20%。

6.4每次拨付工程款时,承包方应及时提供经发包方财务部门认可的国家规定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发票原因影响无法按时付款,由承包方自己承担责任。

七、投标注意事项(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

7.1 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

7.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7.3 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士责任的权利。并永久清除出合格供方。

7.4 本投标通过网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都被视为其认可:“该网络行为是合法、安全、有效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7.5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通过该网络进行公开互动质疑、答疑。

7.6 场地基本条件:本次招标的项目、地点已经在招标公告中明示。投标单位需要对场地、运输路线进行考察的,自行解决。中标单位不得以场地、运输条件等原因变更任何投标内容。

7.7安全基本条件:投标方、中标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投标方(或中标方)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论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招标人概不负责。

八、开标时间: 见网上招标期限

九、联系人:闫丽敏 152*****766

十、说明:报名资审通过后不投标的厂家一律拉黑!!!拉黑后无法参与其他投标,请报名时考虑清楚!!!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鲁南新能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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