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销售公司所属各加油站、油库光伏及充电桩建设工程项目二次招标
广西销售公司所属各加油站、油库光伏及充电桩建设工程项目二次招标
广西销售公司所属各加油站、油库光伏及充电桩建设工程项目
(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ZY23-XN511-GC0255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销售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销售分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满足公司新能源发展需求,拟公开选择两家工程承包商,负责中国石油广西销售公司加油站、油库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集成设备及充电桩建设,包括指标入库、采购、施工、调试、检验、验收、并网及手续办理等全部工作。
2.2招标范围:
2.2.1分布式光伏项目:本次招标为完成中国石油广西销售公司加油站、油库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集成设备,包括指标入库、采购、施工、调试、检验、报建及验收、并网及手续办理等全部工作,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A.勘测:开展各站点现场踏勘,结合房屋结构安全检测结果,配合设计单位开展施工图深化设计,确定最终施工图纸,配合整个工程项目光伏项目土建、设备安装、道路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工程的设计工作。完成相关设计接口协调配合、参与施工图会审、设计交底等工作,办理光伏电站建设前的入库备案手续,向当地电网进行并网申请的提报。
。
B.设备和材料采购:其中光伏组件、逆变器需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集采结果,统一从集团入围供应商中进行采购。设备及材料采购中,涉及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的采购,应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并完成所有光伏区设备、光伏电缆及所有施工涉及到的相关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场内运输和管理及配合调试。
C.土建、安装、调试、验收:场内外所有土建工程(主要包括光伏场区支架、箱变、逆变器、汇流箱基础及配套设施基础施工等内容)、建筑安装、施工、试验及调试、防雷接地的配置等附属工程,满足项目验收条件,以及验收、培训、正式运行交付使用等。
D.工程协调与服务:负责办理开工手续,处理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政策相关事宜,地方职能部门及属地周边居民的外部协调;负责技术培训、生产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等;为招标人办理并网投运验收、承担协调及当地电网并网手续办理及验收的相关费用等。负责接入指定的光伏电站信息管理平台,供招标人实时检测光伏发电情况。
备注: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环保、消防、水保、防雷、防洪等机构验收和规定要求,确保通过各方验收、确保取得各项合法合规手续所必须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服务范畴,投标人应负责。
2.2.2充电桩安装及配套施工项目:本次招标为完成中国石油广西销售公司加油站、油库充电桩安装及配套施工,包括施工、设备安装、检验、验收及手续办理、按照广西政府及行业要求接入当地平台(如八桂充等)等全部工作,配合分公司办理相关补贴工作。不含充电桩设备采购及调试。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新建相应的充电终端基础,混凝土基础C25,基础在原硬化地坪上生根,凿毛,再浇筑。侧面为黑黄相间反光漆,采用钢板做防护材料。平台贴100*100哑光防滑广场砖。
(2)相应的电气线路。充电桩进线动力电缆采用铠装电缆直埋敷设。充电桩通讯采用有线以太网线。充电后台监控通讯系统依托加油站原有后台,设置于加油站原有机柜内,通讯线缆穿热镀锌钢管保护直埋敷设,埋深不小于0.7米。
(3)新建停车棚及基础。
(4)增加车挡。
(5)对停车位地面划线,采用热熔地划线。
最终结算价格以各加油站实际发生且确认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2.3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暂估金额:预计1个油库、23座加油站光伏项目,15项充电桩安装项目;光伏项目暂估400万,充电建设工程暂估500万。
最终实施站点数量以招标人下达的委托单为准。后续实施过程中,由中标人开展现场现场踏勘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与招标人及相关分公司共同商定,光伏项目:以最终确定的施工图为准按实际部署量(光伏发电装机量)结算;充电桩安装及配套工程项目价款以招标人下达委托单作为依据,以竣工结算价(不含税)为基准下浮、甲方审计部门审定的竣工结算价款(含增值税)为最终结算价款。
2.5计划工期及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单个项目工期不超过30天。本项目全部投运最晚时间不超过2023年12月15日。
单项工程的具体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2.6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
2.7质量服务要求:
(1)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整体系统免费质保5年,不低于5年的一切意外险承保。
(2)自并网发电之日起,组件质保10年,逆变器提供不低于5年的免费质保期,质保期内包含信息平台费用和信息传输流量费等相关费用免费。
(3)自并网发电之日起,组件输出功率10年保证不低于90%输出功率,25年保证不低于80%输出功率(备注:因为遮挡、阴影、人为及其他一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质范围内)。
(4)在组件遵守设备厂家标准产品文件所列之正常应用、安装、使用和维修规定的情况下,对由于组件的材料或工艺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承担10年保障。
(5)自安装完成之日起25年内,光伏组件的输出功率少于该设备说明书峰值最高功率最少值范围的,功率的损失由承包商负责解决。
2.8合同结算方式:BIPV和BAPV模式为固定单价,以招标人确认的实际工作量为结算依据;充电桩安装及配套工程项目价款以招标人下达委托单作为依据,以竣工结算价(不含税)为基准下浮、甲方审计部门审定的竣工结算价款(含增值税)为最终结算价款。
2.9报价要求:
方式1:光伏发电项目,固定单价,投标报价分为两部分,BIPV和BAPV模式(最佳倾角)下每瓦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 BIPV≦5.49元/W ,BAPV≦5元/W ,此限价含增值税,按相关税费计取。
超过各项投标单价的报价将予以否决。
本项投标报价含(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等其他设备购置及施工、屋顶护栏、爬梯、并网、因光伏安装导致屋面防水层破坏恢复等一切费用进行报价,油库项目需含优化器);光伏组件、逆变器采购需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设备集采结果,当投标方确定中标后,光伏组件、逆变器需在集团公司入围供应商中选择一家,且选用的光伏、逆变器的技术参数、型号、价格需征得招标方同意,执行集团公司入围价格要求。
方式2:充电桩安装及配套施工项目,投标报价以下浮比例的方式进行报价(不含税),下浮比例应大于等于0。以竣工结算价为基准下浮,例如投标人报价下浮10%,则最终结算费用=竣工结算价×(1-10%)。(最终结算费用、竣工结算价均不含税。)
2.10计价依据:
2.10.1 安装工程(包括与土建工程配套的安装工程),油库项目适用《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石油建设安装工程其它费用定额》;加油站项目:适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建设主管部门2015年颁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2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
2.10.2建筑装饰工程(包括与安装工程配套的土建工程)适用 广西 壮族自治区政府建设主管部门2013年颁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
2.10.3上述定额不足部分可参照套用《全国统一基础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若以上标准有相同项,则以较低标准为依据。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注:提供证书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进行查询,并通过查询结果页面上的“发送报告”或“信息打印”等按钮将查询信息导出,载入投标文件中。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验收投运的类似分布式发电项目业绩与充电桩施工业绩各至少一个。
以上业绩须提供①合同扫描件以及②对应的发票或者验收单(扫描件必须清晰,否则为无效业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4、企业资质要求:
4.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上承包商的状态须为“正常”。(承包商的准入资质及状态以评标当日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http://125.32.26.40:8300/查询结果为准)。
4.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物资设备光伏组件和逆变器按照《2023-2024年集团公司光伏组件集中采购项目》和《2023年集团公司逆变器集中采购结果公告》入围供应商名单中采购,技术要求参照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结果要求。
5、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5.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2至少一名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5.3项目团队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在本公司超过3个月的连续社保缴纳记录,以证明其为投标人员工。因行政机关发文一段时期内缓缴或免缴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行政机关发布的文件,并做说明,未提供文件导致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6.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6.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承诺要求:(须出具承诺书。)
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投标人须承诺,在质保期内或质保期外,当采购方出现特殊或紧急情况提出服务要求时,中标人必须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委派技术人员在48小时内抵达指定地点。
(2)中标后我公司在广西地区内地市设不少于1个服务网点、有相关库站检维修及改造业绩,经验丰富。应急维修设备齐全,综合服务能力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效率。
(3)我公司会按项目编制安全生产施工保护费用使用计划。
(4)我公司根据本标段施工特点提报施工入场人员名单,且为所有入场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提供保险证明或承诺入场前办理完毕),名单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及力工等工种。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 http://www.creditchina.gov.cn/)、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提醒: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将包含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姓名等相关信息,以接受社会监督。若有造假,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处理,请投标人认真核实投标资料,确保真实无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9月8日19:00:00至2023年9月13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步骤后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投标登记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搜索本项目,在拟投标标包处点击“报名”,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
② 支付标书费
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在可购买的订单列表下支付标书费,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
(登陆账号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以同时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详见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项目(本项目仅支持电汇支付),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投标登记和支付标书费)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上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
① 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② 已办理U-key的投标人应复核U-key证书是否处于有效期内,如证书失效,需按上述程序购买新的U-key。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 2023 年9月19日 08 时 45 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经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投标人注意:为确保投标有效,对于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确保上传的文件的附件状态都是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是“已确认”,并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才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都是投标不成功,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投标保证金
①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按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贰万元/项目。
②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③ 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单独汇出,账户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
④ 投标保证金电汇路径: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支付本项目标书费后,从订单列表中找到想要缴纳保证金的项目,根据系统显示收款账号从企业账户汇出相对应项目要求金额的保证金,当已缴纳保证金金额满足应缴纳保证金金额时,认定该投标人已对项目缴纳了对应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可分多次进行缴纳。(操作路径:登录商城→个人中心→订单列表→订单详情→投标保证金详情)。
(各投标人有唯一的汇款路径,汇款路径根据每个项目信息动态生成,未按照本项目指定路径汇款的保证金无效)。
注: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即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付款账户、账号须与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账户、账号一致)
付款成功后,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按照商务投标文件格式加入投标文件中备查。若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料,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销售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
地址:/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 |
联系人:杨女士 | 邮 编:****** |
电话:0771-******* | 联系人:郑先生 |
电子邮件:/ | 电话:028-******** 电子邮件:*********@qq.com (优先通过邮件方式联系赵女士) |
项目完全结束之后,代理服务费发票开具和投标保证金退还进度咨询电话:
杨女士 028-********
网站注册、U-Key办理、招标管理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及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导咨询电话:**********转电子招标平台
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3年9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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