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暂时性校内施工用电选择施工单位遴选方案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暂时性校内施工用电选择施工单位遴选方案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
暂时性校内施工用电选择施工单位
遴选方案
1.招标条件
本遴选项目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暂时性校内施工用电选择施工单位项目经学校批准实施,业主单位为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资金来源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进行遴选。
2.项目概况
2.1标段名称: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暂时性校内施工用电选择施工单位
2.2标段内容:
暂时性校内施工用电在现有体育场看台400KVA箱变低压接引,采用YJLV22-3×240+2×120电力电缆地埋敷设约350米到施工红线内雨水模块处,新设计量配电柜1台,费用约20万(费用构成见下表),施工时间为6天。项目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电力电缆 | 米 | 350 |
2 | 计量配电柜 | 台 | 1 |
3 | 地下波纹管 | 米 | 330 |
4 | 过路顶管 | 米 | 20 |
5 | 施工辅材 | 套 | 1 |
6 | 人工费 | 项 | 1 |
2.3估算:20万元
2.4参与人资格要求:
2.4.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且营业执照中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4.2.与业主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项目遴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遴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遴选。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参与行为均无效。
2.4.3.本项目遴选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 项目结算
总价按实际发生以具有资质第三方审计值为结算依据。
4. 遴选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遴选者,请于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总务处能源与设备管理科报名。
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参与文件的递交
5.1 参与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23年8月28日16:00时,地点为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总务处能源与设备管理科。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与文件,业主单位不予受理。
5.3 有效参与人不足三家时,业主单位另行组织遴选。
5.4 递交的文件资料务必胶装、塑封完好,一式五份。
6.遴选时间
遴选时间:2023年8月29日8:30分
地点:长春市新红旗大街1777号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总务处310室
中选通知:中选信息在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长春市新红旗大街1777号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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