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通知

凤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培训机构:

为加快培育农业农村现代化亟需的高素质农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的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顺利实施,决定遴选凤凰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任务

通过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分类培育高素质农民280人(其中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培训70人,专业生产及技能服务型人才培训210人),试点开展“万名帮万户”小农户素质素养提升培训。

二、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培育机构提交申报资料、县农业农村组织专家评审,并报局党组会议通过,确定培训机构,通过实施方案发文确定。

三、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申报培训专业所需的培训资质。

2.具备承担申报培训专业所必备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的农民教育培训实训基地;

3.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有所申报培训专业所拥有的种植业、养殖业,农村创新创业、现代农业经营管理,农村电商培训等相关专业教师。

4.承担过农民教育培训、能完成党员招生组织,有丰富的农民教育培训经验、行之有效的农民教育管理模式的良好的后续跟踪服务能力。

5.服从县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管的检查验收,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分配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

6.没有不良记录。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下一年不得承担培训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培训入库。

四、报送材料

1.凤凰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请书。

2.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简介材料。

3.培训机构教育培训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证复印件。

4.培训专业培训所必备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基地现场图片展示。

5.培训师资的专业、职称情况一览表,培训教师专业和职称复印件,培训师资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现代农业经营管理、农村创新创业、农村电商等相关专业教师。

6.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及跟踪服务承诺书。

五、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2023年9月8日-9月14日

地点: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联系人:肖梅 联系电话:0743-*******

附件:2023年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申报表


凤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8日

标签: 高素质农民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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