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度湖南省芙蓉计划芙蓉学者推荐与评选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度湖南省芙蓉计划芙蓉学者推荐与评选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度湖南省芙蓉计划芙蓉学者项目推荐与评选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度湖南省芙蓉计划芙蓉学者(即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推荐与评选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工作安排

(一)推荐名额

各部门、各单位至多推荐1名候选人,无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

推荐的来自境外或省外的特聘教授、青年学者人选不限推荐名额(含2021年10月以后从境外或省外引进的人才),讲座教授实行不限额推荐。

(二)岗位设置与人选条件

1. 岗位设置

(1)重点聚焦教育部和我省公布的一流建设、培育学科与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各类优秀人才。在此基础上,按照《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科学设置芙蓉计划芙蓉学者岗位,明确每个岗位聘期内应突破的重点领域和教学科研任务,科学精准选聘高层次人才。

(2)特聘教授和青年学者的遴选优先向省外和境外引进人选倾斜。推荐的讲座教授人选应全部来自境外或省外。

2. 人选条件

(1)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特聘教授

A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奉献精神。

B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坚持立德树人。

C截至2023年1月1日,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D聘期5年,聘期内应全职在我校工作。

E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或企业第一线工作,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境外应具有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研究机构、知名企业)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职位。

F具有扎实学识,研究方向稳定且处于学术前沿。

G具有人才培养经验,能够承担一门及以上本科教育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H学术造诣深厚,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

I熟悉本学科学术前沿和发展趋势,有较强的学术团队组织能力,具有带领本学科引领或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能够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中发挥统领和关键作用。

②讲座教授

A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品德高尚,学风严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在国内外享有良好声誉。

B截至2023年1月1日,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62周岁(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C聘期3年,聘期内每年在我校工作累计时间不少于2个月。

D在境外教学、科研或企业第一线工作,一般应具有高水平大学或高水平研究机构或知名企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职位。

E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成就。

F教书育人能力强,能够主讲一门及以上本科教育核心课程。

③青年学者

A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奉献精神。

B恪守高校教师德行为规范,坚持立德树人。

C截至2023年1月1日,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2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D聘期3年,聘期内应全职在我校工作。

E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或企业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相应位。

F热爱教学工作,能够主讲一门及以上本科核心课程。

G学术基础扎实,取得较为突出学术成果。

H具有新颖且特色的研究方向,熟悉本学科术前沿和发展趋势,学术潜力大。

I具有较强的学术团队组织及协调能力,够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2)为避免人才计划重复支持,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不得推荐;已入选芙蓉计划人才项目且尚在聘期(支持期)内的不得推荐,聘期结束后一般不得再次推荐。担任现任校级领导职务者不列入推荐范围。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须认真填报《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候选人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附件1)、《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候选人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2)、《芙蓉学者候选人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3),并准备相应的附件材料。申报人提交的有关业绩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2.单位推荐(9月18日(第3周周一)17时前)。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审核、推荐工作,择优推荐至多1名候选人。

3.学校遴选。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部门、各单位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报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4.公示名单。人事处将学校审定的推荐人选名单在校园内显要位置张贴或在学校内网公示5个工作日。

5.材料上报(10月9日(第6周周一)前)。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候选人申报材料报送上级部门。

二、考核工作安排

1.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本年度应依据聘任合同,组织对2020年到岗的青年学者和讲座教授进行届满考核,考核内容为芙蓉学者受聘到岗工作期间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目标和任务等情况。

2.参加届满考核的人员须认真填报《芙蓉学者聘期届满考核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附件4),并准备相应的附件材料1份。

三、材料报送

(一)推荐材料

1.《推荐表》1份。

2.《一览表》1份。

3.《汇总表》1份。

4.附件材料1份,并按以下内容及顺序打印装订。

(1)个人身份有关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含学术兼职)等材料。

(2)立德树人成效支撑材料:推荐表中列举的为本科生授课、研究生培养及教学项目、奖励荣誉的证明材料,本领域专家肯定性评价的证明材料。

(3)学术创新贡献支撑材料: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专利、奖励荣誉及在国内外学术组织兼职、在国际学术会议担任重要职务和作大会报告或特邀报告的证明材料,论文的检索证明(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的原件),本领域专家肯定性评价的证明材料;推荐表中列举的5篇代表性论文的全文(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和核心章节);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论文的首页(或著作的封面)。

5.外单位同意函1份。拟从国内其他单位推荐芙蓉学者人选的,须同时报送其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函。特别说明:人事关系隶属本校的人选按本校人选申报(外籍人选以全职聘用合同为准)。从国内其他单位引进人选,须在提交推荐材料的同时,提供人选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函,无同意函的不具备推荐资格。特聘教授和青年学者人选的同意函中应注明“推荐人选一经获聘,同意其辞去原单位职务,在签订聘任合同后3个月内办理人事调动手续,全职到岗工作”等相关内容。拟从境外引进的特聘教授和青年学者,一经获聘,应辞去境外工作或在境外无工作,并全职来校工作。

(二)考核材料

1.《登记表》1份。

2.附件材料1份。在《登记表》中体现,受聘到岗工作期间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目标和任务等情况的证明材料,需有目录。

四、其他事项

1.推荐材料、考核材料纸质版请于9月18日(第3周周一)17时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百熙楼815室),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邮箱*******@qq.com。

2.学校完成推荐、考核工作后,推荐人选和考核对象请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网址:http://120.27.17.78/jsc)填写和上传,内容须与纸质材料一致,并于2023年9月23日—10月7日在信息系统完成信息填报和材料上传。逾期填报、上传不予受理。网络技术问题咨询电话:130*****216189*****153

3.联系人:闫伟;联系电话:0731-********

附件:1.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候选人推荐表

2.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候选人一览表

3.芙蓉学者候选人汇总表

4.芙蓉学者聘期届满考核登记表

人事处

2023年9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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