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地块5G信号覆盖+三网合一工程资格后审公告第二次重发公告第1次-招标/资审公告

如皋#地块5G信号覆盖+三网合一工程资格后审公告第二次重发公告第1次-招标/资审公告

如皋GJ2007-58#地块5G信号覆盖+三网合一工程资格后审公告第二次(重发公告第1次)

发布时间:2023-09-08 17:4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如皋GJ2007-58#地块5G信号覆盖+三网合一工程

施工招标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GJ2007-58#地块5G信号覆盖+三网合一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建设单位为如皋市润皋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如皋GJ2007-58#地块5G信号覆盖+三网合一工程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GJ2007-58#地块

2.1.2建设规模:如皋GJ2007-58#地块5G覆盖+三网配线工程,包含光缆交接箱5台、光跳线1149根、光缆分纤箱94台、光分路器106个、光纤熔接9634芯、蝶形光缆******米、12芯光缆*****米、36芯光缆1600米、48芯光缆2600米、光纤直放站39台、天线1989副、线管4500米、馈线*****米、机柜3台、5P立式空调1台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405万元。

2.1.4工期要求:90个日历天;GJ2007-58#地块项目一期、二期一起招标,分期实施。保证一期独立运营,二期竣工后能一期二期整体运营。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如皋GJ2007-58#地块5G信号覆盖+三网合一工程(包含光缆交接箱5台、光跳线1149根、光缆分纤箱94台、光分路器106个、光纤熔接9634芯、蝶形光缆******米、12芯光缆*****米、36芯光缆1600米、48芯光缆2600米、光纤直放站39台、天线1989副、线管4500米、馈线*****米、机柜3台、5P立式空调1台等)的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允许联合体投标):

A 投标人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具备包含通道出租、数据传送与信息发布等类型的业务(代理网络运营商除外);投标人需提供基础电信经营许可证或包含通道出租、数据传送与信息发布等类型的业务的证明文件。

或者投标人是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具备有通道出租、数据传送与信息发布等类型的业务(代理网络运营商除外)的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投标人需提供其总公司基础电信经营许可证或包含通道出租、数据传送与信息发布等类型的业务的证明文件;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使用其经营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

注:同一家运营商及其分支机构只能一家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B 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C、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是联合体,由具备资质A的单位和具备资质B的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具备资质A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3投标人(如联合体牵头单位单位不能提供,可由被牵头单位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本工程无

3.4.2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2023〕4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3.4.2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如投标截止时间有变更,以变更日期为准),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3年9月21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1年9月22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3.4.3~3.4.4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3.4.5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6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7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9月8日至 2023年9月21日 09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9月21日 09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如皋市润皋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东路188号

联系人:戴女士

电话:189*****966

招 标 人: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如皋市宁海路408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513-********

2023年9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覆盖 5G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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