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局建构筑物拆除及围墙工程招标公告

法局建构筑物拆除及围墙工程招标公告


各投标人:

1、本工程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之前除了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以外,还须向招标人缴纳拆除安全保证金30万元(中标后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账户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施工过程中无拆除安全事故无息退还拆除安全保证金(如有罚款,则退还剩余部分的拆除安全保证金)。若中标人不按上述要求在合同签订前缴纳拆除安全保证金,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根据第一条要求,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第三条双方的权力及义务中增加如下条款:

“2.17如乙方在拆除工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按下列情形进行处罚:

(1)造成人员轻伤,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罚没拆除安全保证金10万元;

(2)造成人员轻伤,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不含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的,罚没拆除安全保证金20万元;

(3)造成人员轻伤,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不含20万元)以上的,罚没拆除安全保证金30万元;

(4)造成人员重伤甚至更严重的,罚没拆除安全保证金30万元;

注:1、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人员受伤所产生的费用;

2、除甲方对乙方进行处罚外,乙方还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3、本补充通知一与本工程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4、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南通市崇川区虹桥街道办事处

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拆除 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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