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颖塔编制保护规划单位招标公告

悟颖塔编制保护规划单位招标公告

汝南县文化局采购所需的悟颖塔编制保护规划单位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汝政采单 [2015] 11号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汝南县文化局的委托,就其采购所需的悟颖塔编制保护规划单位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汝政采单 [2015]11号

二、项目名称:汝南县文化局采购所需的悟颖塔编制保护规划单位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内容:悟颖塔编制保护规划单位

五、供应商具备的条件

5.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本次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5.3其他条件:

5.3.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5.3.3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建筑勘察设计甲级(原件),其业务范围必须具备:文物保护规划等内容;

5.3.4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领取起止时间:

2015年12月10日—2015年12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七、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以上资质证件复印加盖单位公章一套递交至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留联系人及电话)。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18日下午15 :00

九、开 标 时 间: 2015年12月18日下午15 :00

十、开标和投标地点: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多功能厅。

十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谈判保证金捌仟元整。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12:00以前以转账或现金方式交付至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凭银行票据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三楼西侧)开具收据,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将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十二、联系人: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136*****561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 ****-*******

监督单位:汝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6—*******

汝南县纪委派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0396—*******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汝南县文化局采购所需的悟颖塔编制保护规划单位

采购需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其他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建筑勘察设计甲级(原件),其业务范围必须具备:文物保护规划等内容;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6、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谈判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二、技术要求

(一)、规划项目概况

悟颖塔的公布所在地为河南省,公布类型为古建筑,公布批号为6-0647-3-350,公布地址为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

悟颖塔位于汝南县城南,塔面向南,呈平面六角形,高二十六米,为单檐楼阁式砖塔,塔内砌有盘旋梯道,可拾级而上,内有佛龛、佛像,为河南省数十座同期塔所仅有。该塔结构合理,造型优美,图案雕刻精细,虽历经千年沧桑,至今巍然屹立。其高超的建筑技艺对于当今工程建造设计,仍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是研究古代建筑的重要实物资料。

单位名称: 悟颖塔 单位编号: 6-0647-3-350

所属省份: 河南省 公布批次: 第六批

公布类型: 古建筑 所属类型: 寺观塔幢

公布时代: 明(统计时按明统计) 公布地址: 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

详细地址: 河南省汝南县。

经度: 114°2131.9"E 纬度: 32°5944.9"N

海拔高程:43米 测点说明:测量地点为悟颖塔南边正门处

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

主要组成: 无

保存状况: 一般

自然因素:地震,战火,风灾,腐蚀; 人为因素:年久失修。

(二)规划编制依据

1、立项批准文件;

2、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办法和规范;

3、悟颖塔文献资料研究成果;

4、悟颖塔规划范围内地形测绘图纸(满足规划要求的范围内地形图);

5、其他相关资料;

(三)规划编制要求

《悟颖塔文物保护规划》应符合国家文物局发布施行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应符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各项规划措施应切实可行,并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评估文物保护单位的价值、重要性及其环境影响、社会与人文影响;

2、评估文物本体及其环境的保存、保护、管理和利用现状,分析主要破坏因素;

3、明确规划原则、性质、目标、重点和保护对象等;

4、划分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提出管理规定;

5、制定保护措施,包括保护工程和保护技术要求;

6、制定相关的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措施;

7、提出其他相关领域规划的要求;

8、划定功能分区,限定利用功能;

9、制定展示计划,核定游客容量控制指标,确定展示项目、路线组织和必要的服务设施;

10、说明规划范围内拟建项目的必要性,编制选址策划,提出建筑功能设定、规模测算和建筑设计的规划要求;

11、提出管理建议,确定日常养护和监测内容,考虑周边群众参与计划;

12、制定防范体系及其实施计划;

13、编制规划分期、实施重点与投资估算,提出实施保障。

(四)规划成果要求

1、《悟颖塔文物保护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说明和基础材料汇编组成)纸质册装4套,相同内容电子版文件2份;

三、资金来源与预算:财政资金:人民币42万元。

四、商务要求:


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通过国家文物局验收合格(批复文件)。

服务要求

通过国家文物局验收合格(批复文件)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40%规划费;乙方完成规划编制并经省级论证报国家文物局通过后交付甲方1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60%规划费。


汝南县文化局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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