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车招标公告

工具车招标公告

受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委托,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对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工具车采购项目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工具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XRDZB2015-Y11
2、项目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工具车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工具车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州高新区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要求)。
(3)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预算价为800000元,各品目号预算价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各品目号报价超过该品目号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4)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提供下列材料: 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投标代表法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③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5)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6)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放入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副本可用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7)投标人所提供的工具车具备工信部颁发的车型公告;所用底盘和整车必须是国家发布的工具车公告产品,确保工具车牌照办理;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5年12月9日至 2015 年12月16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可通过直接到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将购买标书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写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合同包号、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传真至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未按照上述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保证金: 16000元


10、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0日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30日09:00:00(北京时间)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邮编: 350108
联系人:何艺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
邮编: 350001
项目联系人: 刘晓燕
联系电话: ****-********
开户名称: 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金牛山支行
账号:********7653

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办理政府采购专用章

(CA卡)并进行网络注册及网络报名

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09日






标签: 工具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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