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区人防疏散基地(应急避难场

无锡新区人防疏散基地(应急避难场


[0]无锡新区人防疏散基地(应急避难场所)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XXQ********3项目名称无锡新区人防疏散基地(应急避难场所)项目
标段编号WXXQ********3-W01;标段名称无锡新区人防疏散基地(应急避难场所)项目设计;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5年12月10日公告结束时间2015年12月14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无锡新区人防疏散基地(应急避难场所)项目(项目名称)无锡新区人防疏散基地(应急避难场所)项目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新区人防疏散基地(应急避难场所)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无锡新区人防疏散基地(应急避难场所)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新管经发[2015]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区建筑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新区建筑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新区江溪路以南、机场路以东、现状河道以北地块内

工程规模:新建地上六层、地下一层主体建筑1幢,用地面积约2332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3300平方米

工期:6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240万元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估算)、方案设计优化(估算修正)、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土建、安装、人防工程、消防、幕墙、智能化、室内设计、室外管线,场内道路、场地标识、景观绿化等(仅不包括变电所电器设备设计)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标准: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审图中心、消防及人防等部门的审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建筑甲级]或者[综合类甲级]

(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者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甲级同时具有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财务要求:2012至2014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建筑工程师一级]

(2)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并且在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

(3)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主办单位必须具有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主办单位的正式在职员工;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0日9:00时至2015年12月14日16: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30日10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新区服务点(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区一楼)。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新区建筑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和风路30号无锡新区科技商务中心地址:无锡市崇宁路19-3#7楼
邮编:邮编:214002
联系人:何工联系人:姜亚青、许震
电话:********电话:****-********/137*****680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fz82738116@126.com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0]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无锡新区人防疏散基地(应急避难场所)项目(项目名称)无锡新区人防疏散基地(应急避难场所)项目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新区人防疏散基地(应急避难场所)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无锡新区人防疏散基地(应急避难场所)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新管经发[2015]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区建筑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新区建筑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新区江溪路以南、机场路以东、现状河道以北地块内

工程规模:新建地上六层、地下一层主体建筑1幢,用地面积约2332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3300平方米

工期:6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240万元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估算)、方案设计优化(估算修正)、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土建、安装、人防工程、消防、幕墙、智能化、室内设计、室外管线,场内道路、场地标识、景观绿化等(仅不包括变电所电器设备设计)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标准: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审图中心、消防及人防等部门的审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建筑甲级]或者[综合类甲级]

(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者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甲级同时具有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财务要求:2012至2014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建筑工程师一级]

(2)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并且在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

(3)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主办单位必须具有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主办单位的正式在职员工;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0日9:00时至2015年12月14日16: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30日10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新区服务点(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区一楼)。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新区建筑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和风路30号无锡新区科技商务中心地址:无锡市崇宁路19-3#7楼
邮编:邮编:214002
联系人:何工联系人:姜亚青、许震
电话:********电话:****-********/137*****680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fz82738116@126.com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评标办法.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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