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二局华东公司林店家园项目非示范区室外景观工程招标

中建二局华东公司林店家园项目非示范区室外景观工程招标

招标公告

为满足我单位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项目中建二局华东公司林店家园项目非示范区室外景观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服务的单位参加投标及洽谈合作事宜。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中建二局华东公司林店家园项目非示范区室外景观工程,具体施工部位以甲方指定为准。当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和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承包范围进行削减,乙方无条件接受,发生的费用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涡阳路与阜阳北路交口东北。

1.4业主品牌要求:见附表1。

二、投标人资格

2.1本次招标面向所有潜在的履行能力强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必须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

2.2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3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2.5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

2.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7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合作过、接受商票(含业主商票)支付的单位同等价格下,优先中标。

2.8在报名截止后,供方云筑网企业信息中显示的企业联系人须为自然联系人且不同人名须不同联系方式,不可一致。

2.9如投标供方不满足以上任一要求,则取消报名资格或视为无效投标。

2.10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本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做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 由评标专家成员组成评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3.3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条件下综合价格最低者中标(税率相同);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完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5.1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总包方合同要求、图纸要求、设计规范等,杜绝政府不良行为通报或处罚。工程质量奖项要求:确保“黄山杯”;获得“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5.2 安全文明施工、企业CI形象目标:达到合肥市安全文明工地要求、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施工场地内按照总包方企业CI相关要求。

5.3 其它目标:达到总包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的要求。

六、结算方式

6.1本工程无预付款。合同签订完毕后进场施工,每月付上月完成产值的 70%;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移交甲方完毕后次月支付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结算完成后六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额的 97%,留 3%质保金,保修期满后付清最后一笔尾款。

付款方式:本工程支付采用银行转账、农民工专户、商票(不限于甲方公司商票、其他公司商票)、“E信通”、招行代理支付、交通银行代理支付等供应链融资、“工抵房(所抵房产为甲方公司本项目及其他项目房产,抵房总金额不低于合同额的10%-20%)”支付方式。抵房(不计算利息且不限于本项目房产,房产价值原则上由双方协定,但若甲方抵偿的房屋价格不高于该房屋备案价时乙方无权拒绝接受);保理、供应链及商票贴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投标人中标后十五天内须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9万元人民币(大写:玖万元整)。待合同履行完毕且满足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的要求并办理完完工结算后,发包人将保证金如数退还投标人,如果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交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中标人放弃其中标权利,招标人将另外选择中标人,同时没收放弃中标权利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采取月度结算方式,月度结算是指甲乙双方依据合同计价原则,根据甲方确认合格的乙方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经双方核对后共同确认得出的月度结算。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月度结算,必须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且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的月度结算。分包最终完工结算以甲方分公司商务部审核的结果为最终结算金额。

b月度结算的对象为乙方当月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内工作、合同外工作、设计变更、洽商、预算外签证等各项经甲方确认的工作量。

c乙方应在每月的月度结算报告中将本月度期间的签证一并递交,不随月度结算报告递交的,将视为本月度无签证事项发生,以后不再予以追加及确认。

d当乙方正常完成有效的月度结算时,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工程款;当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有效的月度结算时,以甲方单方核定的价款作为月度结算,并且甲方只需支付相当于分包工程所在地最低工资水平的劳务费,其余款项待乙方完成有效的月度结算后进行支付。

6.4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30天内乙方将完整的结算资料递交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完整的结算资料后60天内审核完毕。完工结算需通过甲方公司商务部的最终审核后方为有效。

七、投标注意事项(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

7.1 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

7.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7.3 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士责任的权利。并永久清除出合格供方。

7.4 本投标通过网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都被视为其认可:“该网络行为是合法、安全、有效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7.5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通过该网络进行公开互动质疑、答疑。

7.6 场地基本条件:本次招标的项目、地点已经在招标公告中明示。投标单位需要对场地、运输路线进行考察的,自行解决。中标单位不得以场地、运输条件等原因变更任何投标内容。

7.7安全基本条件:投标方、中标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投标方(或中标方)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论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招标人概不负责。

7.8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做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八、招标文件获取

采用网络招标形式,投标方需自行在云筑网平台(http://www.yzw.cn/)进行报名,经资格审查入围的供应商(以招标人网络通知为准),可直接登录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投标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九、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十、报名截止时间:以云筑网平台公布的时间为准

十一、报价清单: 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负责人:岳梦颖 联系方式:180*****329

项目联系人; 裴培 联系方式:137*****469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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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林店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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