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千秋街道应急处置总预案
天长市千秋街道应急处置总预案
为切实加强我街道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保障全街道经济社会稳定和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管理体制建设情况
1、领导机构:为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有效实施,街道办事处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工作的管理与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组成,由党政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并要求各村(社区)、各街道直属单位按照本村的管辖范围和本部门的职责组织实施。
2、办事机构:街道办事处设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应急办),挂靠街道党政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街道办事处报送的紧急信息事项;承办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街道办事处有关决定事项和街道办事处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指导全街道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编制、修订《全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调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承办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应急管理工作。
3、工作机构: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机构。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以及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分为应急管理部门和应急保障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是指负责某类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处置工作的部门;应急保障部门是指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通信、公共设施、交通运输、基本生活、医疗卫生、物资能源、治安维护、技术、人员防护和资金保障的有关部门。
二、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建设
1、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各类隐患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认真进行整改,对短期内能够整改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时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自身难以完成整改的,应当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建立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根据有关应急预案规定的分级标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和动态监控。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开展与其他监测网点、有关部门突发事件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积极完成市政府部署的监测和预警工作任务。
2、加强信息报告和预警。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责任单位要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和上级有关单位报告,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和突发公共事件等级予以处置,并按照信息报告时限向市政府应急办和主管部门报告,紧急情况可以同时越级上报,各村(社区)及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工作,建立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各村(社区)的信息报告员由村文书担任,负责及时、客观、真实地把突发事件信息第一时间发送、报告到街道应急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3、做好先期处置和协助处置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同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基层群众要积极自救、互救,服从统一指挥,当上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现场取证,道路引领,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
三、农村紧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
(一)明确各部门职责
1、街道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综治办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2、街道重特大火灾应急预案由街道安全办负责制定实施;
3、街道严重刑事事件应急预案由街道综治办负责制定实施;
4、街道大规模群体事件应急预案由街道信访办负责制定实施;
5、街道危险化学品事件应急预案由安全办负责制定实施;
6、街道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由街道工业指导站负责制定实施;
7、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由新街卫生院负责制定实施;
8、街道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安全办负责制定实施;
9、水旱灾害应急预案由农委负责制定实施;
10、街道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由国土所负责制定实施;
11、街道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由农委负责制定实施;
12、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由兽医站负责制定实施;
14、街道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应急预案由农委负责制定实施;
15、街道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由供电营业所负责制定实施;
16、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由安全办负责制定实施。
(二)形成应急联动机制
发生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及时成立若干应急工作组,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参与应急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分管领导负责,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事件主管单位、事发地单位等参与。
2、治安救助组。由分管政法领导负责,派出所牵头,事发地单位和涉及单位派员参与。
3、工程抢险组。由分管领导负责,安全办牵头,土地、农电、及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4、医疗救护组。由分管医疗卫生领导负责,卫生院及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5、信息报送组。由党政办主任牵头,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
6、新闻宣传组。由分管宣传工作领导负责,街道宣传干事及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7、物资保障组。由分管领导负责,财政所牵头,相关专项应急机构、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8、交通运输组。由分管交通领导负责,派出所、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9、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分管民政工作领导负责,街道民政办牵头,派出所、综治办、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10、调查评估组。由街道党政办负责、安监办牵头,民政办、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11、善后处理组。由分管民政的领导负责,民政办牵头,相关专项应急机构、司法所、卫生院、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三)应急管理工作的启动
1、先期处置
对本街道内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无论级别高低、规模大小、损伤轻重,必须快速作出反应,进行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⑴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⑵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保护现场。
⑶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⑷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⑸及时向上级专项应急机构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涉及或可能涉及其他单位的,要同时向相关单位报告。
2、按突发事件级别启动预案
属于特别特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较大公共事件,街道办事处立即启动本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专项预案,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属于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根据具体情况,先启动本总体应急预案或有关预案。
四、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情况
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村(社区)和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紧急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街道办事处作出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初次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机关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应当采取的措施等。
街道办事处相关应急主管部门和街道应急办接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的信息后,对一般和较大的突发公共事件,由街道办事处相关应急主管部门指导事发地村(社区)进行处置,视情向街道办事处领导报告;对于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街道应急办应会同街道办事处相关应急主管部门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处置建议,迅速报告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必要时应同时报告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并按规定做好向街道党工委、市政府上报信息有关工作。
五、矛盾纠纷化解和隐患排查工作
社会矛盾纠纷是引发突发性公共事件的主要内因,为了切实防控公共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我街道指派街道村干部深入群众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建立了风险隐患台账,制作了风险隐患分布图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流程图,确保农村应急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农村应急管理保障能力建设情况
1、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及其有关部门要把应急当作一项政策任务来抓,把应急管理融入到防灾减灾、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医疗救援、宣传教育、群众思想工作以及日常、生产等各项管理中,自觉履行公共服务职能,要加强对本单位应急管理的领导,明确职责,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基层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发生安全事件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向街道领导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3、街道成立应急小分队,组长由武装部长担任,成员由民兵组成,积极参加市人武部组织的培训和应急训练。适时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预案。
4、建立应急经费投入机制,把应急保障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应急工作的日常经费和物资、装备、基础设施投入等经费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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