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新增农田水利项目县施工、施工监理及U型槽采购

分宜县新增农田水利项目县施工、施工监理及U型槽采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分宜县新增农田水利项目县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分宜县新增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和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施工监理及U型槽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分宜县分宜镇、湖泽镇、钤山镇、钤东办事处境内。
2.2招标规模:批复投资1200万元,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800万元,监理招标金额约17万元,U型槽采购金额约59万元。
2.3计划工期:66日历天。
2.4标段划分:划分为2个施工标(1标位于湖泽镇、分宜镇、钤东办事处;2标位于分宜镇、钤山镇),1个施工监理标,1个U型槽采购标。
2.5招标内容:水源工程、渠道及渠系建筑物工程及U型槽制作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外省二级)(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必须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8)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岗位证书(水利专业);
(5)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本工程须配备监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总监1人、监理工程师1人,另外每个施工标段至少派一名监理员或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月常驻工地时间不少于22日历天(附承诺书)。
(6)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8)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注:(1)至(5)条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
3.3本次U型槽采购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预制砼构件生产合法经营资格(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
(3)具有江西省水利水电企业协会颁发的小农水建设混凝土预构件厂家生产能力认证书(2015年颁发)。
(4)具有江西省水利水电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U型槽有效质量合格证(2015年颁发)及具有预制混凝土构件检测资质的单位提供的检验报告书【(2015年检测,U30、U40、U50三种型号的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和检验报告书名称必须一致】。
(5)具有U型槽砼构件生产能力的设备(要求提供能体现自有产权的设备购置发票或设备租赁合同)。
(6)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上1-6项材料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原件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4施工及施工监理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5施工标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可就上述施工标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1个标段,中标原则为中取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如投标人在已评审标段排序第一,则该投标人不再进入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施工标在电子评标响应性评审阶段按无效标处理,但其投标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根据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15】48号文的规定:施工标单个标段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30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施工监理标及U型槽采购标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0日起至2015年12月29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新余市本级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5.2施工监理标及U型槽采购标招标文件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监理及U型槽采购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0日至2015年12月15日止,自行通过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jxjhzb.com)下载招标文件,并将招标文件费汇入指定的接收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缴纳),招标文件售价为1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9时30分,地点为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施工监理及U型槽采购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施工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投入项目建造师及施工监理标和U型槽采购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有关本次施工监理及U型槽采购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jxjhzb.com)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资格审查结果及所有投标人家数。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10年(指2005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土石坝或堤防或灌渠工程;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7.6本项目施工监理标及U型槽采购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于2015年12月16日前(含当日)将招标文件资料费汇入指定的接收账户(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如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汇入资料费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人将及时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
7.7U型槽砼采购标预中标人考察说明: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期间组织对第一中标排序人进行考察,考察内容:①预中标人生产场所具有自行调用且能正常生产的U型槽砼构件生产设备;②预中标人生产场地(营业执照载明地)具有招标采购的相应型号的砼U型槽产品(每种规格不少于500米);③为减少运输途中损毁,减少运距,凡符合条件的外地投标厂家,须公告前在新余市辖区内设立分厂(以新余市辖区内工商登记为准)。预中标人有不具备上述三项考察内容之一的,视为有虚假行为或不信守承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依序从其他排序人中递补考察并确定中标人。
7.8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新余市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90-*******)进行监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分宜县新增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部
地址:分宜县水务局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038号
联系人:刘素筠
电话:****-********
传真:****-********

标签: 施工 施工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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