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公布第134届广交会江门市分团一般性展位安排情况的通知
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公布第134届广交会江门市分团一般性展位安排情况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江门市分团关于开展广交会一般性展位评审工作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3〕87号)和《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东交易团江门市分团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安排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3〕86号)的要求,经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评分资料进行初审和复审、广东交易团江门市分团广交会工作管理小组(下称工作小组)办公室进行抽查,并经工作小组审议同意,现将第134届广交会江门市分团一般性展位的安排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企业如有疑问可在本通知印发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或市商务局咨询。
蓬江区经促局联系电话:0750—*******。
江海区经促局联系电话:0750—*******。
新会区科工商务局联系电话:0750—*******。
台山市科工商务局联系电话:0750—*******。
开平市科工商务局联系电话:0750—*******。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联系电话:0750—*******。
恩平市科工商务局联系电话:0750—*******。
江门市商务局联系电话:0750-*******。
特此通知。
江门市商务局
2023年9月10日
标签: 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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