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乐园2016年6-12月运营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儿童乐园2016年6-12月运营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 儿童乐园2016年6-12月运营管理服务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 儿童乐园2016年6-12月运营管理服务 | 采购类型 | 非协议采购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 | ||||||||||||||||||||||||||||||||||||||||||||||||||||||||||||||||||||||||||||||||||||||||||||||||||||||||||||||||||||||||||||||||||||||||||||||||||||||
项目背景 | 通过本次招标选择优秀供应商提供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儿童乐园)的机械类游乐设备运营服务,负责儿童乐园游乐设施14套:花篮观览车、鲨鱼岛、激流勇进、迷你伞塔、儿童过山车、逍遥水母、海盗船、卡通小火车、交通城、碰碰车、小飞象、跳跃云霄、双层转马、飓风飞椅的运营服务,以及配电房内高低压柜、备用发电机组、园内非机械类游乐设施以及儿童乐园分配给运营单位使用的电瓶车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在合同期内,如因运营管理工作需要,中标单位须及时无条件调整管理内容及范围。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投标人为深圳市采购中心预选供应商;(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应具有游乐场(管理、经营、服务)类似内容;(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 ||||||||||||||||||||||||||||||||||||||||||||||||||||||||||||||||||||||||||||||||||||||||||||||||||||||||||||||||||||||||||||||||||||||||||||||||||||||
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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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一、项目概况及管理内容 1、项目概况:深圳市儿童乐园游乐设施14套:花篮观览车、鲨鱼岛、激流勇进、迷你伞塔、儿童过山车、逍遥水母、海盗船、卡通小火车、交通城、碰碰车、小飞象、跳跃云霄、双层转马、飓风飞椅的运营服务,以及配电房内高低压柜、备用发电机组、园内非机械类游乐设施以及儿童乐园分配给运营单位使用的电瓶车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2、管理内容:游乐设备接待游客过程的检票、安全操作、接待服务,游乐设备维修保养、年度自检、定期检验、游客投诉处理、特种设备应急处置以及配电房内高低压柜、备用发电机组、非机械类游乐设施、分配使用的电瓶车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二、项目管理要求 1、中标单位须按附件1《儿童乐园机械类游乐设备运营人员组织架构图》配备人员(现场负责人、部门主管、维修员、操作员、服务员、后勤员工等共50人),其中游客服务中心客服人员1名及游乐设备配套设施辅助维护保养人员1名由中标单位提供给儿童乐园,由儿童乐园安排日常工作。配备人员必须按岗位要求持对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游乐设备维修证、游乐设备操作证、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证、压力容器操作证、场内机动车驾驶证、场(厂)内机动车安全管理证、高压进网证等,做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持证上岗。 2、现场运营管理经理、主管至少2人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操作员至少16人持游乐设备操作证,设备维修保养至少8人持游乐设备维修证。 3、中标单位提供给儿童乐园的客服人员必须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游乐设备配套设施辅助维护保养人员必须配备初级焊工证。 4、每台设备工作日需配备2人(其中双层转马3人,激流勇进3人),至少1名操作员持证上岗;节假日(含元旦3天、清明节3天、端午节3天、劳动节3天、儿童节3天、国庆节7天、中秋节3天及春节7天假期)每台设备须增加1人(其中双层转马及激流勇进增加2人)。 5、中标单位必须按深圳市儿童乐园规定的时间运行。 游乐设备开放时间:工作日:10:00-18:00;节假日(含周六日、寒暑假、儿童节、法定节日):09:30-18:00。游乐设备每日开放前,操作及服务人员到岗时间至少提前半小时,做好各设备安全围栏内(含排队区)的卫生清洁、安全检查等工作。 6、中标单位必须自聘全部工作人员参与本项目,不得整体或部分对项目进行转包。 7、中标单位人员配置必须与投标中的服务承诺书和服务组织实施方案一致。 8、中标单位对游乐设备维护保养范围包括:14台设备安全围栏范围之内的(含操作室,不含围栏)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设备维护保养内容包含:设备检查、保养、维修、定期更换受力构件(零部件)、防腐除锈、油漆及玻璃钢翻新等,由运营单位承担全部费用。 9、配电房、非机械类游乐设施由运营单位提供持证作业人员进行日常维护,日常维护所需的材料费、零部件费由深圳市儿童乐园负责。 10、儿童乐园分配给中标单位使用的电瓶车的日常维修保养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11、非机械类游乐设施分别位于碰碰车项目侧旁圆形广场内和F区楼兰古城内,包括儿童组合滑梯1组、儿童攀爬设备1组和便民健身器材1组。 12、中标单位对游乐设施的安全运营负全面责任,负责落实游乐设施运营安全生产措施,发生安全事故的,中标单位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中标单位必须为深圳市儿童乐园内的14套设备购买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并做好相关的保险理赔工作。 14、中标单位必须给员工购买必要的保险(包括社会保险、意外险等),员工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高温补助、辞退补偿均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不得低于本地区行业平均工资水平。中标单位要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安排好从业人员的住宿和教育管理工作,如发生违法违纪或人身安全意外事件,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5、中标单位必须遵守深圳市儿童乐园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园管理。 16、深圳市儿童乐园对中标单位的安全管理、服务质量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儿童乐园对检查和验收未达标准或不合格者进行扣罚,扣罚标准参照附件3《儿童乐园机械类游乐设备安全管理、运营服务考核验收表》。中标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7、深圳市儿童乐园将在每个合同期结束前与中标单位共同制定绩效考核方案,由中标单位对优秀的优秀负责人、主管、维修工、操作员、服务员及后勤人员进行嘉奖。 三、项目服务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儿童乐园要求做好检验票工作。 2、中标单位必须统一服装、规范服务用语,服务中应讲普通话,不可讲地方方言、不可讲粗话,更不可与游客吵架、打架。 3、中标单位每年必须根据儿童乐园提供的服装样式给员工定制工作服,包括夏装3套、冬装2套。夏装包括帽子、短袖衬衣、裤子、腰带和球鞋,冬装包括帽子、长袖衬衣、裤子、腰带、外套和球鞋。 4、中标单位必须保持设备清洁、不留卫生死角,每天打扫设备安全围栏范围内(含排队区)的卫生。 5、中标单位必须规范操作规程,以免违规操作发生意外。 6、中标单位负责处理游乐设备游玩过程中产生的游客纠纷、矛盾以及游客受伤理赔事务。 7、因天气等特殊情况设备停运须经由儿童乐园批准。 四、项目技术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GB8408-2008游乐设施安全规范》、等相关法规,对游乐设施进行安全运营管理和维护保养,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 2、中标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对应设备工作原理、结构及运动特点,具体分析、正确识别危险源,确保各项预案具有可操作性。 3、中标单位必须做好游乐设备日检、周检、月检和年度自检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存档。运营单位负责按照游乐设备使用要求在年度定期检验前做好探伤并提供探伤报告。 4、每日设备运营前必须试运行3次,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接待游客。 5、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深圳市儿童乐园制定的《游乐设施运营维保“六不准”》(详见附件2)进行运营。 6、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游乐设施使用说明书要求,按时更换关键的零部件。说明书没有明确要求的,在安全检查发现零部件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及时更换。 7、中标单位对C级以上(含C级)游乐设备,必须每台设备每年度做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8中标单位必须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总结上个月工作,安排下个月任务。 9、中标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技术档案、人事档案,在年度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将所有技术资料移交儿童乐园。 五、投标报价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人员经费、设备维修费、设备检测费、设备探伤费、特种设备安全责任险费、管理费、节假日加班费、人员增派费、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等十个部分。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其中项目的固定人员支出(含工资、社保、意外保险、节假日加班费、增派人员费用、绩效考核费等)不得低于投标总报价的60%,绩效考核费主要用于优秀负责人、主管、维修工、操作员、服务员及后勤人员的年终奖励,不得低于投标总价的2%;项目检测费、探伤费的总支出不得低于投标总报价的3%;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六、履约保证金 1、中标单位向甲方提供合同价款的 10 %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5日内将资金转到甲方指定账号。 2、合同期满完成相关移交手续后,中标单位五个工作日内凭合同履约保证金收据到甲方领回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3、如因中标单位原因,不能完成合同相关约定,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中标单位明确拒绝或通过行为表明将拒绝履行相应责任时,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如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全部赔偿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中标单位除在履约保证金外,承担甲方实际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 七、违约责任 1、中标单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地方性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中标单位擅自将运营服务转包给第三者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转包合同无效,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3、中标单位在日常服务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受到行政主管部门或新闻媒体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中标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或本合同条款,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中标单位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赔偿损失,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因不可抗力因素及政府政策调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 ||||||||||||||||||||||||||||||||||||||||||||||||||||||||||||||||||||||||||||||||||||||||||||||||||||||||||||||||||||||||||||||||||||||||||||||||||||||
商务需求 | 1、服务期限为:2016年6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本项目服务期满后,甲方可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年,合同一年一签。 2、中标单位必须在2016年5月25日前完成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在6月1日按时上岗,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3、支付方式:中标单位每月10日前填报费用申请单,须附上上月的运营工作总结、安全会议纪要、员工考核情况、员工考勤情况、水电费缴交清单及当月的运营排班表、设备(周检、月检)安排表等甲方要求移交的有关档案一并报送,甲方按照财委有关规定进行支付上月运营服务费用。 4、甲方对中标单位的运营服务进行全面的指导和监督。甲方有权对检查和验收未达标准或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情况进行相应扣罚,扣罚标准参照附件3《深圳市儿童乐园游乐设施运营安全管理、运营服务考核表》。 5、合同期满,甲方对中标单位承包范围内的设施进行移交验收,中标单位必须保证设施功能构件完整、运转状态良好,检验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所有运营档案资料移交清楚。 | ||||||||||||||||||||||||||||||||||||||||||||||||||||||||||||||||||||||||||||||||||||||||||||||||||||||||||||||||||||||||||||||||||||||||||||||||||||||
评标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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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附件 | *******&dateType=FILE" target="_blank">儿童乐园2016年6-12月运营管理服务.r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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