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公安局移动公司托管机房模块化节能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宣城市公安局移动公司托管机房模块化节能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宣城市公安局移动公司托管机房模块化节能改造项目
1、项目介绍
为推进宣城市公安局信息化系统节能降碳工作,拟对我局在移动公司托管机房开展模块化节能改造。通过对机房内机柜区域进行模块划分,进一步提升机房空调利用效能,达到节能降碳的目标。
2、项目预算:2万元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相关的工程施工资质;
4、近五年内没有盗用他公司数据、技术、资料的不良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9月 14 日,采购单位:宣城市公安局,地址:宣城市梅溪路395号。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标书递交时间为 2023 年 9月 14 日上午 10 时整,地点为:宣城市公安局指挥大楼13楼会议室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宣城市人民政府网站:www. xuancheng.gov.cn/
附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一)项目介绍:
为推进宣城市公安局信息化系统节能降碳工作,拟对我局在移动公司托管机房开展模块化节能改造。通过对机房内机柜区域进行模块划分,进一步提升机房空调利用效能,达到节能降碳的目标。
(二)货物需求一览表及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
一、 技术指标参数:
二、设备安装、设备维保、连接服务:
1.设备安装费用由供货商承包;
2.供货商提供2年设备维保服务;
3.要求提供9%增值税发票;
三、其它要求:
1.质保期:两年。工程施工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两年内负责设备的免费维修,设备维护等所有工作;
2.严格按照“货物报价明细表”中的参数、数量及规格填报报价清单,报价清单应注明品牌和型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相关的工程施工资质;
4、近五年内没有盗用他公司数据、技术、资料的不良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4、所投主要产品需有相关合格证;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产品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全款。
2、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宣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生产、运输、安装、调试:由中标人负责承担,最终通过用户及有关部门验收交付使用。
(七)培训:由中标人在设备安装现场免费培训使用方的技术人员,达到上岗水平。
(八)商检、计量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九)交货地点:宣城市公安局移动托管机房
(十)交货及提供服务时间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提供产品并试运行,10个工作日后交由采购方验收。
(十一)后期保障及相关要求:
1、质保期:2年,签订合同后2年内负责设备的免费维修,设备维护等所有工作。质保期届满后,中标方应对其提供的资源负有维护的义务。
2、维修响应:出现问题随时解决。
(十二)其他要求:无
特别说明:投标报价需包含设备的运输、就位、安装、调试等交钥匙工程的完整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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