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越秀辉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液奶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辽宁越秀辉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液奶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辽宁越秀辉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液奶运输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发表于: [2023-09-11]

尊敬的供应商:

辽宁越秀辉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人”)作为主体,为下属各子公司组织进行 液奶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磋商)采购工作。现将采购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主体:辽宁越秀辉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体:辉山乳业(沈阳)销售有限公司/辉山乳业(锦州)销售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液奶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四)项目地点:

1.发货地:沈阳工厂(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北大街120号)/锦州工厂(锦州七里河经济开发区辉山路1号)

2.目的地:全国(B2B)/哈尔滨/四平/长春/赤峰、通辽/河北、山东、河南/华东区域/锦州市内/朝阳/阜新/葫芦岛/盘锦/绥中/义县/沈阳市内/鞍山/鲅鱼圈/大连/本溪/大石桥/丹东、凤城、草河口/抚顺/海城/辽阳/辽中/清源/铁岭/通化、永陵、新宾/瓦房店、金州/西丰、昌图/新民、彰武/法哈牛、公主屯/营口/营口、盖州、岫岩/法库、调兵山/工厂调库/广州(空运)/二级配送商超(鞍山、大连、长春、朝阳)

(五)项目编号:HS-JTJC-2023-434

(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七)项目环节:本项目共设18个包,可兼投兼中,每包内不得拆分响应

(八)成交家数:本项目每包选择1家供应商

(九)采购需求:

包号

合同主体

服务要求

发货地

目的地

预估吨量

备注

1

辉山乳业(沈阳)销售有限公司

1.负责为采购人将货物按时按量送达至采购人指定点位;

2.负责为采购人进行货品及其相关资料的收货、验收、运输及流向跟踪等业务;

3.承运标准严格按采购人要求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品控标准、运输标准等。

沈阳工厂

B2B华北地区

3881.54

2

B2B东北地区

6233.55

3

B2B华东地区

9891.03

4

B2B中南地区

8532.05

5

B2B西南地区

4018.08

6

B2B西北地区

330.21

7

赤峰通辽

312.39

河南、山东

186.14

华东

3444.00

8

哈尔滨

2175.00

四平

1036.95

清源

2814.73

通化、永陵、新宾

3417.83

铁岭

1173.57

西丰、昌图

947.13

法库、调兵山

1256.20

9

长春(含二级)

9681.90

10

抚顺1

4950.76

抚顺2

2511.06

本溪

4552.99

丹东、凤城、草河口

3309.32

11

辽中

1638.84

新民、彰武

1495.06

新民法哈牛、公主屯

1304.69

12

辽阳

3456.76

鞍山(含二级)

3409.29

营口

306.26

营口、盖州、岫岩

3569.98

海城

948.91

鲅鱼圈

2227.77

大石桥

1568.09

瓦房店、金州

1177.09

13

鲅鱼圈、大连(含二级)

7002.55

16

沈阳-广州(空运)

30

17

沈阳市内零售大东

6365.22

沈阳市内零售皇姑

6823.59

沈阳市内零售沈河

6184.14

18

沈阳市内零售郊南

8803.62

沈阳市内零售铁西

8149.98

沈阳市内零售连锁店

3586.79

7

辉山乳业(锦州)销售有限公司

锦州工厂

河北

80.57

华东

——

吨量包含在沈阳销售里

11

盘锦

1319.39

14

锦州

3287.88

朝阳(含二级)

1709.48

阜新

1751.19

义县

426.96

葫芦岛

2189.96

葫芦岛、绥中

974.29

盘锦

2331.92

15

沈阳工厂

锦州工厂

*****.40

锦州工厂

沈阳工厂

鞍山完达山工厂

沈阳工厂

其他

要求

详细采购信息待报名通过后同采购文件一并发送。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如下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现场考察

不统一组织踏勘,建议响应人自行对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考察。响应人应对由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四、采购前答疑会

本项目召开采购前答疑会,具体时间和形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五、采购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二)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领取电子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印鉴):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注:1)以上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guo.hao2@yuexiu.com,格式要求:邮件主题须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人简称)+报名日期”,如:“HS-JTJC-2023-434液奶服务采购项目(沈阳XX)******XX”;

2)营业执照副本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一具有冷藏保鲜运输等冷鲜运输字样(资质);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3年9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甲越秀辉山大厦。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先生(物流)

电 话:136*****696

联 系 人:郭先生(采购)

电 话:151*****627

电子邮箱:guo.hao2@yuexiu.com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甲越秀辉山大厦

八、投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路经理

电 话:024-********

电子邮箱:sycgb.sp@yuexiu.com

九、其他

(一)履约保证金: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不论评审结果如何,响应人应承担所有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

(三)采购人有权视实际情况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

(四)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采购人对本次竞争采购活动及其相关文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拥有最终解释权。

采购主体:辽宁越秀辉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1日


标签: 液奶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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