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二分局纳税辅助性服务、后勤服务项目对招标征求采购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二分局纳税辅助性服务、后勤服务项目对招标征求采购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的国家税务总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二分局)纳税辅助性服务、后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征求采购意见。
1、委托代理编号: HNZKYGZ-2023-009
2、采购项目预算:按年174.22万元/年投标总预算:348.44万元
?3、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
一、本次采购的依据
本次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二、本次采购项目预算:
按年支付金额:174.22万元/年
三、服务年限:2年(以签订的合同起止时间为准)。
四、服务范围:
1、国家税务总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二分局)纳税辅助性服务、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五、服务内容及目标:
1、服务内容:包括纳税辅助性服务、后勤服务:驾驶服务、卫生服务。
2、服务总体目标:通过实施劳务用工购买服务采购,达到管理有序、卫生清洁、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安全可靠、环境优美、形象良好的政务服务机关目标。
六、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二分局)机关服务基本情况及劳务用工购买服务采购项,纳税辅助性服务、整栋办公大楼清洁卫生、二楼党建会议室,308会议室;公务用车3辆,各区域车辆存放,停车管理。
??七、.项目预算:
标的名称 | 简要服务要求 | 年预算 | 标的预算(最高限价) | 合计 |
纳税辅助性服务及后勤服务 | 纳税辅助性服务、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公务用车驾驶服务、卫生服务等 | 174.22万元/年 | 348.44万元 | 348.44万元 |
八、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年度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的预算,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以及在服务实施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社保、保险,培训、人工、财务等所有费用。
3、投标人所报员工工资不得低于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和行业标准,按时发放员工工资不得拖欠人员的工资薪金,否则依法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九、总体服务的具体内容和基本要求:
(一)服务人员总体要求
1、本项目要求服务企业自行配置合理的人员组织结构,配置的服务人员数量以满足业主方服务需求为标准,但要保证不低于业主规定的最低在岗人数的要求。要求所有服务人员要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尽职尽责、岗位职责明确。为保证服务质量和维护税务系统的形象,所有服务人员均要求体检合格,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均要求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无不良社会纪录和违法犯罪记录。派驻业主方各服务工作人员必须提供体检合格证明,同时必须遵守业主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带家属、小孩等无关人员来业主工作场所,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及工作秩序。所有员工必须经业主方备案后方可以上岗。
2、最低上岗人数不得低于23人;
岗位 | 人数 | |
主管岗位 | 项目总负责 | 1 |
办税大厅 | 大厅综合服务 | 18 |
司机 | 办公用车3台 | 3 |
保洁 | 办公楼 | 1 |
(二)基本要求:
1、纳税辅助性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纪被辞退等不良记录;服从采购人的管理,遵守和执行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的规章制度;诚实守信、身体健康;精神面貌佳,应变能力强、服务态度好、责任心强;具有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在20-45周;服务人员需具备独挡一面的能力,熟练操作税务金三系统、电脑办公软件、熟悉各项税收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及规定。
2、驾驶服务人员:年龄在18-55周岁以内;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持证上岗。
3、清洁卫生服务人员:年龄在18-55周岁以内;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
(三)服务质量要求:
1、大厅服务人员:服从税务局对具体服务岗位的安排;加强学习,熟悉并贯彻执行各项税收工作方针、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税务局的工作流程和制度,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遵守税务局各项廉洁规章,奉公守法;主动搞好工作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整洁清理;仪表端庄,热心服务,让纳税人对工作人员所提供的服务舒心满意;积极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驾驶服务人员:按要求提供车辆驾驶服务,服务质量得到用工单位认可;在服务期间,要爱护所驾驶车辆,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洁保养,车辆出现故障时及时报告;在服务期间,要遵守交通法纪法规。交通违规处罚自负。
3、清洁卫生服务人员:各楼层内走廊、通道的清洁卫生;公用厕所的清扫保洁及消毒;室内外垃圾的分类收集、清运至转运站等;领导办公室和接待室及会议室等室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四)服务企业雇用员工的具体工资及福利待遇:必须按有关劳动法规执行,并确保所有员工工资、工作时间不得低于湘西州对于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最高工作时间的相关规定。
(五)服务企业日常经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劳动法规,为服务人员缴纳(包括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等)社会保险,未按照法律法规缴纳相关保险造成的纠纷由服务企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做好相关劳保、安全生产工作。
十、服务主要内容及要求:
1、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2、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
3、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以便于识别,专业人员执证上岗。
4、服务管理企业应采用规范化、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5、保洁区域责任落实到人,进行8小时保洁工作,确保垃圾能及时分类清理并运至垃圾收集站。
6、对车辆进入各物业区域和停放进行有效管理。
7、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接受报警及时调度。
8、办公室保洁固定人员负责,确保办公室资料财物等的安全。
9、保证服务管理人员的稳定性,如需调动管理人员,需先征得业主方同意方可调动。服务企业派往各区域服务的人员职数,须完全满足业主方的用工需求,不得缺编、少编,对辞退、辞职人员,服务企业应在30个工作日内补充到岗。
十一、服务目标
1、使用人满意率95%以上。
2、清洁、保洁率100%;
3、有效投诉率每年低于1%,投诉处理率100%;
十二、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贰年,合同一年一签,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服务期限内乙方服务达不到本合同服务目标及业主方要求,业主方可更换服务单位;
十三、其他重要要求
1、管理服务费支付方式
1.1合同一年一签,签订合同后,服务费用按月支付,采购方于下个月25日前凭纳税辅助性服务、后勤服务企业提交的正规纳税辅助性服务、后勤服务发票向纳税辅助性服务、后勤服务企业支付上个月的纳税辅助性服务、后勤服务服务费。如果人员发生异动,采购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经业主方授权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审定在预算内按月予以支付。
2、服务工作中所涉及的日常办公用具、易耗品、工具、设备等,由业主方提供给乙方,乙方需提前报备,确保服务的正常运转。
3、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服务档案齐全。
4、制订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报采购方备案。
5、一年至少两次对管理服务对象进行书面满意度调查,据此改进工作。
6、合同期内,服务企业因所聘人员的工资和保险费用随着省平均工资的逐年增长而需要增加的费用由采购方支付。
7、本项目不允许借用资质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服务企业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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