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282破56号无锡展奇装潢工程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3苏0282破56号无锡展奇装潢工程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江 苏 省 宜 兴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苏0282破56号
本院根据无锡良兴混凝土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8月1日裁定受理无锡展奇装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奇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年9月5日指定江苏金汇人律师事务所为展奇公司管理人。你(单位)应在2023年10月10日前向展奇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无锡市梁溪区人民中路139号恒隆广场写字楼1座2001室;联系人:刘丽芸;联系电话:180*****892】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展奇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展奇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3年10月18日上午10时在宜兴市人民法院审判楼第十六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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