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11沂河大桥扩建工程用地预审及征地报批项目招标公告

G311沂河大桥扩建工程用地预审及征地报批项目招标公告

G311沂河大桥扩建工程用地预审及征地报批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G311沂河大桥扩建工程用地预审及征地报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鼎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G311YHDQ-YDYS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311国道沂河大桥位于徐州市新沂境内,桩号K164+469,是311国道的一个重要节点。现有桥梁两侧311国道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路基宽24.5m,沂河大桥净宽15m、全宽16m,为“宽路窄桥”。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行动方案的通知》(苏交公路〔2021〕1号),311国道沂河大桥经排查作为“国省道上通行能力适应性不足桥梁”,列为危旧桥梁改造项目。本次改造拟利用现状沂河大桥,在南侧半幅分离式拼宽,以解决其通行能力适用性不足问题。加宽部分桥梁全长1609米(其中桥梁长847米,引线长762米),加宽部分桥梁全宽12.5米,跨径为(2×30+60+24×30)m。建安费约9000万元。根据省2022年养护工程计划的安排,开展本项目用地预审及征地报批招标工作。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对G311沂河大桥扩建工程用地预审及征地报批项目进行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G311YHDQ-YDYS标段。

招标内容为完成G311沂河大桥扩建工程土地手续办理所有工作及相关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国家、省有关土地管理、土地预审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按照现行的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的相关规定分别完成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预审、报批阶段)、节地评价报告编制、土地预审资料组卷报批、占用林地可研报告及审批、占用湿地保护与恢复方案论证、地灾调查及危险性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规划选址研究报告及规划选址意见办理、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土地勘界、征地组卷报批等并取得如下主要成果: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完成方案编制,并上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评审,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并通过评审。

(2)节地评价报告:根据项目情况,编制项目节地评价报告,上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评审,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并通过评审。

(3)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意见:完成用地预审资料组卷编制工作,逐级上报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审核,最终取得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用地预审批复(或有批准权限主管部门的批复),并取得用地预审及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4)土地复垦方案:依据项目相关资料,完成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并根据后期施工阶段用地红线范围变更,相应做好土地复垦方案调整和备案,配合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安置用地选址和申报等工作。

(5)土地勘界:根据招标人要求,配合设计进程,组织完成永久用地勘测定界工作(包含具体项目的权属、地类、面积等到户调查及安置用地的测量工作)。

(6)征地报批组卷;组织编制、逐级上报用地报批材料,取得用地批复文件并配合完成供地手续。

(7)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对项目的建设加剧、诱发及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全面评估,完成报告并上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评审,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并通过评审。

(8)占用林地可研报告:完成占用林地科研报告编制,并取得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复等。

(9)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要求及征地报批工作需要,开展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10)占用湿地保护与恢复方案论证报告:根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要求及征地报批工作需要,开展占用湿地保护与恢复方案论证,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2.3服务周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稳定后,3个月内取得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意见书,5个月内取得用地批复。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无条件响应招标人根据G311沂河大桥扩建工程用地预审及征地报批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工作周期调整,及时完成各阶段相关工作。

2.4 本标段投资额约人民币17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2)投标人持有省级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机构评价推荐证书一级和省级土地规划机构评价推荐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公路工程的土地咨询服务项目。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服务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或公布)的为准。

3.1.4 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2020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任公路工程土地咨询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①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须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项目负责人缴费明细扫描件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②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在以往业绩中的职务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交通·江苏”网站中被列入“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OP/downloadhtml.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由投标人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徐州市王陵路6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51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鼓楼区平山北路6号云创科技园C5座4楼

联系人:严女士

电话:0516-********182*****327

传真:0516-********

E-mail:jsdingjun@126.com

8. 其他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2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09月11日17时,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17时。

8.4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5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07日09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07日10时0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PC端、安卓系统、IOS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898-293-418。

8.7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先生、严薇

地址: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徐州市王陵路68号)

电话:0516-********182*****327

传真:0516-********

E-mail:jsdingjun@126.com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09月11日

标签: 扩建工程 用地预审 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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