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升级)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升级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升级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44,000.00
最高限价(元):744,000
采购需求:
对辽宁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升级,主要包括完成省运政系统与部便民政务系统、部运政系统的互联互通,运政全量业务数据定时同步,部运政基础数据实时查询,错误数据信息查询,接收并查询部运政系统反馈的错误信息。升级省运政系统达标核查相关功能,搭建中间件平台,开发相关接口程序,实现与全国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系统互联互通。升级完善客运电子包车标志牌功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1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9月1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陵园街12甲-1号辽宁星烁招标1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并仔细阅读辽财采函【2021】363号规定,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
2、供应商应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备份投标文件(U盘)。
3、报价解密: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应自行携带具有操作权限的数字证书以及可进行解密操作的计算机(请提前安装好数字证书的相关插件,但必须保证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解密。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报价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报价(非供应商自身原因除外),因此造成的结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本项目现场报价解密时间及二次报价环节均为20分钟,为提高效率,请投标人尽量在短时间内完成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辽财采函【2021】363号)
注:本项目密封版电子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开标方式为现场开标。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8甲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陵园街12甲-1号
开户行: 中国银行沈抚新区顺大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晓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