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刑事技术总队化验案件检验专业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年刑事技术总队化验案件检验专业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刑事技术总队化验案件检验专业设备采购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采购单位 辽宁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
行政区域 辽宁省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11日 14:48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9月12日至2023年09月1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3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尚峰
项目联系电话 024*****158
采购单位 辽宁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女士 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五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尚峰 024*****158
附件:
附件1 2023年刑事技术总队化验案件检验专业设备采购采购项目-上网.docx

项目概况

2023年刑事技术总队化验案件检验专业设备采购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XZB2023-C208

项目名称:2023年刑事技术总队化验案件检验专业设备采购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小型液体工作站,数量1套;重量法溶液配置仪,数量1套(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2日 至 2023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2号         

联系方式:黄女士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五楼            

联系方式:尚峰 024*****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尚峰

电 话:  024*****15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刑事技术 专业设备 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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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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