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测距传感器的超声波明渠流量计校准装置科研项目样机生产项目比选公告
基于测距传感器的超声波明渠流量计校准装置科研项目样机生产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基于测距传感器的超声波明渠流量计校准装置科研项目样机生产项目,比选业主为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名称:基于测距传感器的超声波明渠流量计校准装置科研项目样机生产项目
三、项目采购金额:14万元(大写:壹拾肆万元整)
四、项目概况:2022年12月我单位《基于测距传感器的智能化超声波明渠流量计校准装置》获得市科技局立项,项目已启动完成了规划设计、布局,现对装置整体进行采购,本项目为1个包。(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资格。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六、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4日每天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下列资料扫描件以邮箱形式发送至*********@qq.com(邮箱) 进行报名(发送邮箱时请在邮箱主题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以及报名的项目名称),领取比选文件。
1、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①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上述资料中的 1。
②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七、比选文件免费提供
八、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现场递交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7号B507,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80*****077。比选申请文件现场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3年9月15日9时30分。
2、比选申请文件邮寄递交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7号B507,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80*****077。比选申请文件邮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3年9月15日9时30分。
3、对迟交的申请文件和未按本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比选人将拒绝接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泸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http://www.lztjs.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开标地点: 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7号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B611。
十一、联系方式
比选人: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7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8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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