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华安里社区巡逻队备勤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第

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华安里社区巡逻队备勤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第


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华安里社区巡逻队备勤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第一次公告

依据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J********-****号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要求,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市江汉区房地产公司的委托,对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华安里社区巡逻队备勤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JT-CZG-2015-3D137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华安里社区巡逻队备勤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三)招标控制价:¥26万元(超过此金额作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华安里社区巡逻队备勤用房维修改造

(3)工期:45个日历天

(4)简要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5)质保期:两年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招标控制价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多包投标(谈判、报价)的相关规定:/。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经营范围;并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为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需承诺只承担本工程施工,中途不允许更换项目经理;并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的上岗证、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4、须提供2013年及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信誉良好,在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无不良纪录;

6、须提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须提供近三年(2012年12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书及竣工验收报告);

8、须提供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告知函。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到江汉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并取得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告知函后方可到代理机构报名投标,否则,其报名将被拒绝。

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格式附后);

⑵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被委托人必须是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一同复印在授权委托书上;

⑶企业营业执照;

⑷税务登记证;

⑸组织机构代码证;

⑹本项目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文书(网上下载)。

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地址:江汉区红旗渠路8号

联系电话:***-********

(二)获取时间:2015年12月10日起至2015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获取地点: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308室)

(四)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采购文件。

⒈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⒉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⒊同时携带本公告中“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内容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供应商请携带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齐全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审查,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原件,不能报名。

四、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1日下午14:30时前

五、谈判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时间:2015年12月21日下午14:30时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0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江汉区房地产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民意一路111号

联系人:舒科长

电话:180*****918

传真:180*****91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308室

联系人:管立传康方

电话:027-8*******

传真:027-8*******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及投诉电话

监管部门: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261号

联系人:苏兵

电话:027-********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政府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江汉区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将参与江汉区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现向你院申请查询我单位3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我是公司(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现授权委托我公司(单位)同志为项目的负责人,并全权代表我单位负责参入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和组织项目施工等相关事务,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均予以认可。

被授权人无转授托权,特此委托。

本授托权书于年月日起签字盖章生效。

附授权人情况:(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被授权人情况:(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授权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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