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木兰溪支流柴桥头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项目二次招标投标邀请书
仙游县木兰溪支流柴桥头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项目二次招标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2023]百乾莆仙招字020-1号
致:福建省金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华舜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汇闽水利水电工程发展有限公司(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仙游县木兰溪支流柴桥头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项目(二次招标)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仙游县赖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百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进行 邀请招标;具体招标事项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仙游县木兰溪支流柴桥头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项目(二次招标);
2.2.建设地点:莆田市仙游县;
2.3.工程建设规模:建设用地位于仙游县赖店镇,项目通过建设人工湿地,进行河道水质净化及提升、削诚河流污染负荷,建设生态护岸及河滨生态缓冲带,对水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保障水生态安全。其中建设人工湿地共6250m2、生态护岸2841m河滨生态缓冲带*****m2。
2.4.招标类型: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5.招标范围:(1)工程建设规模:建设人工湿地共6250 m2、生态护岸 2841m,河滨生态缓冲带 ***** m。等。(2)设计范围:仙游县木兰溪支流柴桥头溪流域。
2.6.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7.质量目标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
3.投标人资质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要求: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类高级职称
3.3.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项目编制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业绩;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编制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招标人自2023年9月11日起在仙游县赖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xianyou.gov.cn/ldz/xxgkzl/fdzdgknr/)上发布投标邀请书。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百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仙游县八二五南街富豪商住楼704室)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逾期不提供。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5日上午09:30时,地点为:仙游县赖店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5.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项目不需要提交。
9.设计费用
设计费控制价(最高限价):仙游县木兰溪支流柴桥头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项目(二次招标)最高限价为45万元(投标人的报价必须低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仙游县木兰溪支流柴桥头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项目中标金额,固定总价包干。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仙游县木兰溪支流柴桥头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项目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电子文档。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仙游县赖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仙游县赖店镇;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7*****550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百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仙游县八二五南街555号2梯704室;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35*****733
日期:2023年9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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