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开展长三角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跨省异地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开展长三角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跨省异地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地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异地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效促进退役士兵高质量可成长就业,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跨省异地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函〔2022〕311号)要求,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起草《关于开展长三角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跨省异地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因其他省市有修改,现面向社会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9月19日前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联系人:马玉君,联系电话:0571—********;
邮箱:*********@qq.com">*********@qq.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保俶北路83号。
附件: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关于做好长三角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跨省异地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pdf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3年9月11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