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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BQH******-03SG |
1. 招标条件 |
南京历史城区保护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荷花塘历史文化街区城市更新项目(市政管线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秦行审投[2023]2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71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71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标段名称:施工 |
2.2 工程地点:秦淮区双塘街道,东至水斋庵、磨盘街、中山南路一线,南至城墙,西至鸣羊街,北至殷高巷 |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 |
2.5 结构类型: 其他 |
2.6 工期要求: 730日历天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7500.00万元 |
2.8 招标内容: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建设地下共同沟即管廊(沟内将埋设污水管、给水、消防、通信线路等多种管线),同步实施雨水边沟、污水管道、路面铺装、景观绿化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10 工程规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4.1 从2023年9月11日16时1分到 2023年9月18日16时1分为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4.2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9-25 09:30:00 |
5. 资格审查办法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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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为: |
| (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含管廊)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材料需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 |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合格制 |
| 1、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资格预审项目因设置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家,招标人应当降低类似工程业绩条件(量化指标不超过50%〉或者取消类似工程业绩条件,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 |
6. 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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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5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8、业绩分    业绩:1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8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3年9月11日16时1分到 2023年9月18日16时1分为止 |
8. 其他 |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提供所报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近半年(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投标人连续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金缴费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8.5、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6、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7、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8、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9、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10、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11、本项目评标办法中业绩评分描述为:企业自2018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300万元及以上的历史街区或历史风貌区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含管廊)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立项或城市保护规划等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历史街区或历史风貌区改造项目以住建部门、文物局、相关政府部门的认定为准,如立项或城市保护规划等。提供的业绩材料需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评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得重复,否则不予计分。 | |
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南京历史城区保护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38号 |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浦口大道1号新城总部大厦B座1513室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陈工 | 联 系 人:张翠莲 |
电 话:025-******** | 电 话:025-******** |
传 真:/ | 传 真:/ |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12b4eb53-8d8c-4bbc-bc7d-9b0b16ece74b&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