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现场调查第三方支持招标公告
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现场调查第三方支持招标公告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拟采取询价采购的方式对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现场调查第三方支持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现场调查第三方支持项目。
二、采购预算上限
7万元。
三、采购内容
依据《湖北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全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培训(3-5次,依据省厅出的常见问题答疑和实际工作中企业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的给企业和分局培训),按照20%比例抽查核实企业填报数据准确性、真实性,部分企业现场走访帮扶,日常线上答疑,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年报审核等工作。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2022年度统计数据最终审核和报送工作。
在服务期内有义务配合做好上级部门部署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并有相应保障机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环保咨询业务经营范围。
(三)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询价响应文件要求
(一)供应商填写《询价报价单》(附后)。
(二)供应商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
(三)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供应商提供遵守法等承诺。
上述询价响应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装袋后加盖公章。
六、其他要求
(一)投标单位报价应以元为单位。
(二)按照采购要求投标单位只能提供一份报价方案,如出现多份方案的报价者,则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三)中选人在工作中,不得将受托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四)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完成委托人交付的工作、未经委托人允许擅自将评估工作委托其他机构完成、未严格按照项目需求和要求开展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情况,委托人有权停止付费,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中选人责任。
(五)本次费用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工作的全部费用,费用包干。
七、询价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与截止时间
送达地点:襄阳市生态环境局;
截止时间:2023年9月14日17时前,逾期不予签收。
联系人:孟繁烁139*****853
2023年9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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