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致病菌质控标准品招标公告

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致病菌质控标准品招标公告

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致病菌质控标准品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2023-09-11 浏览:5 次

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项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对以下试剂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单位

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2023年致病菌质控标准品

项目预算

5.2万元

项目明细

品 名

规 格

技术要求

数 量

A族链球菌荧光PCR检测质控标准品

16支/盒

质控标准品的技术参数需满足以下要求:

(1)每种病原菌的质控标准品包括灵敏度测试体系和特异性测试体系,其中灵敏度测试体系包括至少5支不同浓度的灭活病原菌标准菌株(最低管浓度≦5*102拷贝/毫升)、至少5支不同浓度的病原菌核酸标准品(最低管浓度≦5*102拷贝/毫升);特异性测试体系包含对应病原菌相近种属或者相近感染部位病原菌核酸物质不少于5种(支)。(2)采用数字PCR进行定标,冻干状态,可室温保存和运输。(3)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所有标准菌株均具有来源证书。

2盒

肠炎沙门氏菌荧光PCR检测质控标准品

16支/盒

2盒

副溶血弧菌荧光PCR检测质控标准品

16支/盒

2盒

金黄色葡萄球菌荧光PCR检测质控标准品

16支/盒

2盒

一、响应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

(1)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 响应文件地点:镇江市疾控中心6楼603室;

(3) 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 09月15日上午 09:00;

(4)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09月15日上午 09: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联系方式。

(4)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本次中标供应商供货时,需具备本次采购产品的供应资质(产品厂家授权委托书)。

(6)投标人投报的试剂应符合国家对于相关试剂的生产、销售、检验的标准和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三、评标方法

(1)各供应商对招标公布的试剂进行一次性报价,在满足所有技术参数的基础上按最低价为候选中标单位。

(2)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3)中标人确定后,在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外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公告7日内无质疑,该供应商中标人。

四、采购人联系事项

采购人: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镇江市黄山南路9号

联系人:赵世翔 联系电话:0511-********

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9月11日


标签: 致病菌质控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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