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普吉路以东片区一期A-3地块配建小学概念性规划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MY-2023-009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普吉路以东片区一期A-3地块配建小学概念性规划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普吉街道办
事处。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规模:30.
******万元。项目概况:普吉路以东片区一期A-3地块配建
小学项目用地规模约26.46亩,建筑面积约
*****平米。
范围:木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普吉路以东片区一期A-3地块配建小学概念性规划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普吉路以东片区一期A-3地块配建小学概念性规划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
关信息。
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
知法
*******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总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
戒实施细则昆政规
*****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
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
*****号)执行。
3.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
*****号)执行。
4.投标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
的法定计明文件)
5.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且为本单位人员。
7.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提供公司内
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
报表及审计报告或加盖公章的公司财务情况说明)。
8.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
标资格的行政处罚:2020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司中止
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2日08时30分到2023年09月1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8日北京时
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
京时间,下同),将企业介绍信的原件扫描件以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aq.com(获取招标文件联系方式贺工
182*****241)。招标代理机构接收到上
述资料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潜在投标人。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6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开标当天到开标现场将招标文件费缴纳至
招标代理机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铭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49号五华科
创大厦17楼05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6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铭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49号五华科
创大厦17楼05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吉路以东片区一期A3地块配建小学概念性规划设计,招标人为昆明市五
华区人民政府普吉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云南铭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普吉街道办
事处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普吉路以东片区一期A-3地块配建小学项目用地规模约26.46亩,建筑
面积约
*****平米。
2.2招际范围:
(1)完成普吉路以东片区一期A-3地块配建小学项目的概念性规划设计工作。
(2)完成招标人委托的其他配合服务工作。
注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工作范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并且不得据此提出任
何索赔或增加其他费用的申请。
2.3项目实施地点:项目用地位于普吉路以东片区,东南西侧现状为城中村,北侧邻合
心园住宅小区,西侧为云治路。
2.4项目总投资:30.
******万元:
招标规模:30.
******万元。
2.5服务周期:1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规划
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及国家地方现行的规范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经济
标准的要求,确保出具的成果资料编制规范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7标段划分:本项日不划分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注:
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普吉街道办事处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大普吉同心路43号
联系人:廖老师
电
话:
139*****697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铭谦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49号五华科创大厦14楼07室
联系人:李国涛钱桃萍尹正国杨玲英
电
话:
650*****182*******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