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水北街道办事处水北社区居民委员会水北社区关于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邵武市水北街道办事处水北社区居民委员会水北社区关于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水北社区关于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提升改造工程
品目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采购单位 邵武市水北街道办事处水北社区居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 邵武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11日 15:41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邵武市张三丰大道20号宝龙华庭1幢A207号)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9月11日至2023年09月1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8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小林
项目联系电话 187*****617
采购单位 邵武市水北街道办事处水北社区居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邵武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电 话:182*****930 联系人:丁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邵武市张三丰大道20号宝龙华庭1幢A2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林 联系方法:187*****617

项目概况

水北社区关于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邵武市张三丰大道20号宝龙华庭1幢A20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瓯(邵采)【2023】Y42号

项目名称:水北社区关于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南平市邵武市

2.工程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3.合同工期: ;工程质量等级:合格标准

4.招标范围: 水北社区关于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提升改造工程的二次装修等;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

5.工程特征:

  • 建筑面积:/
  • 层数:/,檐口高度:/
  • 结构质式:/
  • 基础类型:/
  • 装饰情况:面砖地面、塑胶地板、竹木纤维板墙面,面砖墙面、铝扣板吊顶、乳胶漆天棚
  • 混凝土情况:现场搅拌
  • 编制范围

按照 中鼎华创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的 水北社区关于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提升改造工程图纸,专业范围包括二次装修,具体如下:

1.不含三通一平

  • 编制依据

1.图纸: 中鼎华创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的 水北社区关于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提升改造工程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

2.招标文件: /编制的招标文件,其中存在与现行计价规定不一致的内容:

3.地质勘察报告:

4.计价计量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2013)及福建省实施细则

5.预算定额:《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FJYD-103-2017)、《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2017~FJYD-311-2017)、《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FJYD-409-2017)、《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FJYD-501-2017)、《福建省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FJYD-102-2017)、《福建省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2017版)及其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

6.费用定额:《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及其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其中,暂列金额: ;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

7.人材机价格:

(1)人工费指数:南建筑【202113号文关于南平市建设工程人工费动态指数》1.1054

(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闽建筑【2022】1号文

(3)材料设备价格:南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20236月)邵武市信息价、定额基期价格、市场询价(详见询价记录)

8、其他:

  • 取费标准

1.专业类别:单独发包的装饰工程

2.总承包服务费费率:

3.税率:按9%计取;执行闽建筑[2019]11号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调整我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 施工方法与措施(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自行确定方案,自主报价)

1.土方工程:/

2.桩基工程:

3.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4.脚手架:

5.施工排水、降水:未考虑

6.垂直运输:

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大型机械设备基础:;大型机械设备检测:

8.基坑支护工程拆除:未考虑

9.材料二次搬运:人工搬运

10.其他:

  • 材料设备品牌及甲供材料

1、本控制价取定的材料设备品牌

名称

规格、型号

招标人要求的品牌

控制价取定的品牌

备注

  1. 甲供材料一览表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含税单价(元)

备注

3.经市场询价的材料设备:

七、本项目补充的工程量清单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内容

八、其他需要的说明

1、其他详见预算书。

2、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条件: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成交供应商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主要管理人员持证上岗。采购单位提出的不合格的项目部工作人员,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更换,所更换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资质和业绩应不低于被更换人员。

★(2)供应商须信誉良好,能很好地配合招标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事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工程实施须严格执行项目合同规定。

★(3)确保合法用工,保证派驻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具有相应资质及工作技能,且是直接与成交供应商建立合法劳动关系;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员工的工资、保险、劳保福利及其它一切费用。因未合法用工导致的一系列劳动纠纷,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采购人如需紧急抢修(供水主管爆裂、配电总闸烧毁、地面塌陷、瓷砖掉落等),成交供应商需在接到通知的1小时内安排工人到位。

(5)成交供应商需在节假日、国家重大会议期间保障与平时一样的施工人员配置包括数量、工种。

3、施工组织和工程进度计划

(1)成交人合同签订后将施工组织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进度计划七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成交人必须按采购人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采购人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成交人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采购人确认后执行。因成交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成交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4、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1)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

成交人应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成交人全部负责。

★(2)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

工程施工应符合国家、省、南平市有关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的规定。施工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

★(3)文明施工要求

①成交人必须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产生。

②严禁在院内乱搭盖、乱占道,堆放材料的工棚严禁当作工人宿舍。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应严格堆放在正在施工路段内并设置围档,不得随意堆放占道。确因场地条件所限,无法留出交通通道的应设立明显指示和警示标志,应疏导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

③施工中现场工人必须统一戴安全帽穿安全服,不得穿拖鞋,光脚、光膀子施工。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戴好安全帽。

④按照部颁施工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

⑤其余有关施工安全文明的相关要求请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 新的标准 JGJ59-201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2006、《建筑安全文明工地文件选编(福建省建设厅)》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

上述标准、规范内容若与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有矛盾,则以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为准。

(4)施工机具进场要求

施工机具按时进场,并满足施工的需要。

5、成交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1)开工前,成交人须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

(2)要求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常驻施工现场。(供应商应对此项作出专项承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成交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须采购人书面同意 。

(4)采购人或监理人采用不定时随机检查(点名)的方法检查成交人施工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如采购人或监理人发现成交人施工管理人员缺岗,且未向采购人或监理人事先书面报告并获得书面同意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缺岗的按每人次处3000元人民币罚款,其他施工管理人员缺岗的按每人次处1000元人民币扣款。

(5)成交人施工管理人员累计缺岗5次(含5次)的,采购人或监理人有权要求成交人撤换,成交人应予以撤换。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承担1万元违约金,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成交人退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成交人承担。

★(6)成交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按每人次处1万元人民币扣款。

★(7)除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外,成交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每人每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民币。

6、工期延误

(1)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如果发生工期延误,则成交人工期予以顺延。

(2)因成交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成交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总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的违约金,由采购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抵。逾期两个月未竣工的,经协商未果,合同自行终止。承包商需确保已完成的装修成果并退场,涉及的采购设备,施工人员工费等自行解决。

7、暂停施工

(1)如成交人未经得采购人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暂停或终止本项目,同时赔偿采购人的所有损失(含因延误工期导致采购人所产生的任何损失)。

(2)成交人未经采购人许可,以任何形式暂停或终止本项目累计达3个工作日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成交人合同;对成交人未完成该工程的项目,采购人有权另聘施工队完成。

(3)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成交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成交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成交人实施工程师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采购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采购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成交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成交人可自行复工。因采购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采购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成交供 应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成交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成交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工程竣工

(1)成交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采购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成交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采购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成交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采购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成交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采购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9、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对本工程进行保修。

2、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时,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修理。成交供应商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的,招标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工程尾款内扣除。

3、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成交供应商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禁止将本项目进行分包与转包。

若发现转包挂靠、分包、转包等,一经核实,招标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和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招标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索赔;已施工部分不得拆除损毁,招标人不对成交供应商作任何赔偿。

5、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有责任对项目改造使用材料等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

6、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强制性执行。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参数性质

类型

要求

1

交付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

2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交货条件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

4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5

履约验收方式

1、期次1,说明:按招标文件、合同要求完成成果汇交、通过成果验收。

6

合同支付方式

1、初步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30%;,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每月按成交供应商申报进度款支付80%进度款; 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80%,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3、余下成交供应商应在一个月内将结算资料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请第三方审核单位进行审核,审核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审核完毕,采购人须在一个月内付款至审核价的97%;,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7.00%

4、剩余3%至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承包人收取 工程款前,应提交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 额的100%。,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其他商务要求:

10、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1)供应商必须按照单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设计及采购人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2)双方按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并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交工验收手续,不合格工程不准交工。质量等级由采购人按验收规范认定。

11、质保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单项工程项目的整体质保期按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不少于一年,保修期从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开始计算。保修期内,除不可抗力外,所有修缮项目任何维护或维修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按材料或设备生产厂家规定的三包执行。非人为原因而出现的任何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并承担修理、调换产生的相关费用,并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响应并及时到场处理。缺陷责任期自单项工程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2)在保修期后,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如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材料等)而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时,采购人有权无限期追溯违约责任。

(3)在施工及质保期间,任何缺陷的修正与弥补,均是成交供应商的责任。

(4)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强制性执行。

(5)进场的所有产品(如有)必须是优质、全新、未用、配套齐全、无损的,且主要技术参数符合要求。经采购人检验其规格、质量和数量,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检验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应予无条件调换。

12、违约责任

(1)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撤换。除不可抗力外,供应商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采购人交纳*****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采购人交纳5000元违约金。

(2)自采购人下达单次修缮任务后,因施工人员工作效率低下或简单维修无法完成等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修缮任务未能在采购人要求的工期内完成,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由采购人从该次工程款中扣抵,如扣抵金额超过工程款的,超过部分的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无故逾期超过7天的,采购人有权将该修缮项目转委托。服务期内出现2次(含)无故拖延工期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收取赔偿。

(3)成交供应商若出现无法承接项目,应当以书面方式说明原因,经采购人同意后,无正当理由或未书面说明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应无条件完成采购人所有修缮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供应商拒绝施工,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支付相应赔偿。

(5)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6)若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如维修不善或操作不当等)而造成的事件事故或案件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7)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供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8)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成交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9)履约期间,成交供应商出现违法经营行为和违反廉政纪律行为,被政府机关、采购人查实通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0)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承诺时间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置,抢修情况下成交供应商应在半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如合同期内出现3次及以上到位不及时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1)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 1、投标人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布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1日 至 2023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邵武市张三丰大道20号宝龙华庭1幢A207号)

方式:报名期限: 投标人可于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 月14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到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邵武市张三丰大道20号宝龙华庭1幢A207号)购领招标文件,未报名的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邵武市张三丰大道20号宝龙华庭1幢A207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邵武市水北街道办事处水北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邵武市        

联系方式:电 话:182*****930 联系人:丁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邵武市张三丰大道20号宝龙华庭1幢A207            

联系方式:联系人:小林 联系方法:187*****6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联系人:小林

电 话:  187*****6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机构 提升改造 社区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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