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赣1021破1号公开选任设备拆除及危化品处置机构的公告

2022赣1021破1号公开选任设备拆除及危化品处置机构的公告

江西天蓝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任设备拆除及危化品处置机构的公告

2022年4月11日,南城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江西天蓝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转破产案件,于2022年6月6日选定江西论研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西天蓝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2023年1月6日,南城县人民法院裁定宣告江西天蓝实业有限公司破产。

2022年12月8日,南城县生态环境局下发通知,确定江西天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蓝公司”)地块为疑似污染地块,并纳入污染地块信息管理系统,需要按《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要求完成拆除和清场,拆除前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厂区内遗留危险废物、废水进行无害化处置。拆除活动结束后,对天蓝公司地块进行调查评估,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进行环境修复。

为依法完成对天蓝公司的设备拆除和危化品处置工作,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就委托第三方处置机构进行公开选任,管理人同时向意向单位发出《邀请函》,特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蓝公司基本情况

天蓝公司原为化工生产企业,主要生产产品2,2-二羟甲基丙酸、2,2-二羟甲基丁酸。生产过程中使用大量危险化学品(甲醛、正丙醛、正丁醛、双氧水、纯碱、硫酸、甲酸等)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强等危险性,安全及环境风险极大。现场遗留有大量化工生产设备、废水、废弃原料等固体废物。由于该企业长时间未生产,生产设备大部分已腐蚀、破损严重,且现场存有的废水、母液、原料等具有一定毒性与环境损害性,现场存在较大的安全与环境隐患。

二、工作内容

严格按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环保部公告第78号令)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2号令)分别编制《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拆除活动环境应急预案》以及《厂区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拆除安全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论证可行性并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备案后,据此展开设备拆除及危化品处置工作。完成拆除处置工作后,配合管理人及时编制《企业拆除活动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报告》。最终工作内容以管理人与中选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为准。

三、报名条件

1、报名机构必须具备机械设备拆除资质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其中一项,同时具备废水处置能力与条件,可以联合参与报名。

2、报名机构拟指派人员须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善于沟通、合作,能完全配合管理人开展工作。

3、有参与设备拆除及危化品处置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对天蓝公司背景已经进行详细调研(包括但不限于所需拆除设备设施的种类和数量、探勘查明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和数量、厂区遗留污水的数量等)的优先考虑。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有意参选的机构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2日下午17时止通过邮箱或微信发送的方式向管理人发送《报名回执》(详见附件一)并附上相关报名材料,同时以密封形式向管理人邮寄纸质的《报名回执》并附上相关报名材料加盖报名机构公章。请在邮寄时充分注意邮寄在途时间,管理人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收到的,视为无效报名。逾期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二)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危险废物营业许可证、现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全部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设备拆除及危化品处置经验、本项目施工方案、收费标准(列明收费方式、收费金额、收费节点,报价默认包含税费、人工费、差旅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等;

3、报名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内容。

五、评审方式

报名机构应于2023年9月26日上午九时到管理人指定地点(管理人将于会议前三天通知)参与现场陈述会,陈述顺序现场抽签决定。

现场陈述会,管理人将委托行业专家进行评析,同时邀请南城县人民法院、南城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南城县生态环境局、南城县应急管理局、南城县工创集团派员监督。现场陈述会结束后,管理人根据报名条件、提交材料情况、现场陈述情况等综合专家评析意见进行评选确定中选机构。

选定机构后,管理人向债权人公示本次中选情况,并报送南城县人民法院备案。中选机构的入场时间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后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六、特别说明

1、本次选任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设备拆除及危化品处置机构,本公告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意向报名单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接受公告所示的全部内容。若中选机构违反公告任一内容或要求的,则取消其中选资格,管理人从其他报名者中另行确定审计机构。

2、报名机构无论是否中选,为竞选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报名机构自行承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专家费、差旅费、打印费、人工费等。

3、鉴于破产项目的特殊性,前期不支付报酬,待进入破产财产分配程序时再予以依法支付,如管理人出现迟延付款的,管理人不就此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4、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协议的约束效力。

5、竞选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未中选的竞选机构,管理人不另行通知。

6、本次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七、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勤荣律师 139*****209

陈肖依律师 159*****227

联系邮箱:139*****209@139.com">139*****209@139.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澜湾国际9栋1单元302

江西天蓝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附件
公开选任设备拆除及危化品处置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2
报名回执(附件一).docx 下载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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