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购买公明街道红色小分格网格化信息采集通信服务采购公告
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购买公明街道红色小分格网格化信息采集通信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GM2023CG*****
2.项目名称: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购买公明街道红色小分格网格化信息采集通信服务
3.数 量(项):1.0
4.预算金额(万元):34.5800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购买公明街道红色小分格网格化信息采集通信服务 | 1.0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邀请供应商
1.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2.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区分公司。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公告时间和及开标时间
1.网上公告时间:2023年 9月 12日至2023年9月18日(北京时间);
2.公告网址: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
3.开标时间:(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4.开标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附楼三楼招标室。
五、采购项目文件的发放及收取
1.投标供应商必须要在网上的公告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携带报名资料前往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附楼三楼采购组办公室,领取采购项目的相关文件,并在开标当天把投标文件及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递交给光明区公明街道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
2.投标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六、服务要求、付款方式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结果公示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3天,投标供应商可登录 “中国·深圳政府采购”查看。
八、招标组织机构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工
2.办公电话:0755-********
3.详细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附楼三楼采购组办公室
4.邮政编码:******
公明街道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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