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交水稻制种基地种子烘干机、精选机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杂交水稻制种基地种子烘干机、精选机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武冈市农业农村局(采购人名称)的杂交水稻制种基地种子烘干机、精选机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你单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杂交水稻制种基地种子烘干机、精选机采购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武冈财采计【2023】000144
3、委托代理编号: HNXZ-2023-SY-XMZB-0580
4、采购项目预算:130万元:其中包1烘干机采购:66万元;包2精选机采购:64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按合同约定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7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台) | 标的 预算(万元) | 最高 限价 (万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包1 | 杂交水稻制种基地种子烘干机采购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 9 | 66 | 66 | / | / |
2 | 包2 | 杂交水稻制种基地种子精选机采购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 8 | 64 | 64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3.满足相应资格要求的同一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包 1、包 2、中的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仅允许中标一个包。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8、其他说明:/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冈办事处(武冈市凯德嘉博城18栋102室)(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九、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谈判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廖女士
2、电话:138*****569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冈办事处(武冈市凯德嘉博城18栋102室)(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九、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谈判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廖女士
2、电话:138*****569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武冈市农业农村局
(2)地 址:武冈市武强北路
(3)联系人:廖女士
(4)邮 编:******
(5)电 话:138*****569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湖南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3)联系人:侯 女 士;张女士 项目负责人:刘秋桃,项目组员:王文青、吴慧超
(4)邮 编:******
(5)电 话:173*****588;182*****393
(6)电子邮箱:*********@qq.com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武冈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9-*******
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 | 要求 |
包1 | 烘干机 | 台 | 9 | 1. 适用于水稻种子干燥,平床式(卧式)烘干机,批处理量≥6吨/台 2. 降水速度0.6-1.0%/h;破碎增值率为零,干燥前后发芽率相当。 3.热风机功率:≥8kw,风量最低值≥*****m3/h 4.热源采用生物质颗粒热风炉,一个热风炉带一个烘干仓,热功率≥120KW,热效率≥80%。 5.箱体采用全组装结构、烘干过程中不允许有种子循环,不允许采用搅龙结构进出料。 | 1.热风炉需提供省级及以上农机鉴定站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烘干机产品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无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 |
包2 | 精选机 | 台 | 8 | 1.加工量:≤10t/h ;总功率:16.1kW/h ; 2.外形尺寸(长x宽x高):6000x2100x3560mm; 重量:3100 kg; 3.成品净度:≥99% ;成品获选率:≥99% ;成品含杂率:≤1% ;破碎率:≤0.4;功率大风量除尘风机4-72-4A、5.5kw;转速2900r/min;风量7400 m3/h; 4.结构原理:本机采用新型专利技术:卧式结构风筛选+比重精选+筛选分级复式结构,移动一体式多功能结构精选机。 | 1.整机使用及安全防护符合标准:JB/T7721-2011《复式粮食清选机试验鉴定方法》SB/T*****-92《粮食斗式提升机》、 GB/T*****-2008《长圆孔和长方孔和圆孔筛片》、 GB*****.1-2009《农林拖拉机和机械安全技术要求第一部分总则》 GB*****-200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 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 2.整机出厂检验符合:QMS·JY《复式清选机检验作业指导书》并出具厂家合格证书 |
附件一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二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
日期:
注: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其响应无效。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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