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购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购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购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社会服务/其他社会服务

采购单位 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
行政区域 红寺堡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11日 17:2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9月11日至2023年09月1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吴忠市利通区富民路楼楼寺东侧巷道上桥村村委会旁三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9月22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吴忠市利通区富民路楼楼寺东侧巷道上桥村村委会旁三楼
预算金额 ¥2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伟
项目联系电话 189*****786
采购单位 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 吴忠市红寺堡区金水西街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蒋伟 189*****786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金迈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吴忠市利通区富民路楼楼寺东侧巷道上桥村村委会旁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佳鑫 177*****878
附件:
附件1 网上报名表.pdf

项目概况

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购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下载报名表进行填写后加盖公章在报名截止期限届满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内即可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NXJML-2023-16

项目名称: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购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购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社会工作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提出《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报价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注:3.3、3.4、3.5、3.6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1日 至 2023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报名表进行填写后加盖公章在报名截止期限届满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内即可获取。

方式:网上下载报名表进行填写后加盖公章在报名截止期限届满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内即可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富民路楼楼寺东侧巷道上桥村村委会旁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富民路楼楼寺东侧巷道上桥村村委会旁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     

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金水西街8号        

联系方式:蒋伟 189*****7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金迈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富民路楼楼寺东侧巷道上桥村村委会旁三楼            

联系方式:杨佳鑫 177*****8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伟

电 话:  189*****786

 

标签: 安置帮教 社区矫正 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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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金迈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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