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成立中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暨“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调整成立中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暨“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菜篮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监管调控机制,经研究,决定调整成立中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暨“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魏 宇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谢正伦 县委副书记
成 员:陈炉中 县政府办主任
张 辉 县发改局局长
陈 杰 县经科局局长
黄耀辉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吴 俊 县财政局局长
刘 欣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权 林 县交通局局长
许世顺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 虎 县商务局局长
王学志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芳芳 县统计局局长
杨 俊 县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刘文同 中江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 坷 德阳银保监分局中江监管组组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年度重点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及“菜篮子”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负责每年召开办公会议或者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菜篮子”工作突出问题。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县发改局: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菜篮子”产品(生猪)储备,建立规范可行的储备制度。负责“菜篮子”产品市场价格监测、监管工作。根据市场价格动态变化,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当德阳市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时,按要求牵头落实价格临时补贴政策。
2.县经科局:配合制定实施“菜篮子”生产扶持政策。
3.县公安局: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4.县财政局: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菜篮子”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和划拨,保障监管、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必需的经费和装备。
5.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菜篮子”批发市场规划布局,将中心城区“菜篮子”产品产销地批发市场建设纳入国土规划并按规划实施。
6.县交通局:负责确保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畅通。
7.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负责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监管;制定本地优势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及农业品牌培育创建规划。指导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督查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措施的落实。指导“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和“菜篮子”产品生产。指导“菜篮子”生产实用技术的推广服务。指导农牧业投入品的使用监管和全省农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指导开展“菜篮子”产业的科技培训。指导“菜篮子”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在生产、流通、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引进、示范,加快科技转化率。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菜篮子”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相关工作。
8.县商务局:制定实施“菜篮子”市场流通政策、“菜篮子”有关应急预案,负责“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零售网点建设,做好“菜篮子”产品产销对接工作,应急商品调运及市场货源调配。
9.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和疫情传播风险。规范管理市场交易秩序,严格市场准入,严格查处假冒伪劣及无证经营农产品等违法行为。指导督促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建立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质量检测、信息公示、不合格产品退市等制度。协助负责批发市场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的管理。为“菜篮子”产品商标提供注册指导和保护。指导监督“菜篮子”产品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机制建设,依据有关规定和职责公布食品抽样检验结果。
10.县统计局:负责“菜篮子”工程生产能力统计工作,包含蔬菜面积、蔬菜产量、肉类产量、水产品产量。
11.县供销社: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农资放心店建设与规范管理工作及品牌创建等相关工作。
12.中江生态环境局:负责县级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依法查处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环境污染源,配合农业部门加强对“菜篮子”生产基地污染防治与保护规划。引导农产品生产者合理使用肥料、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农牧业投入品。
13.德阳银保监分局中江监管组:配合制定实施“菜篮子”生产扶持政策。
14.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属地管理工作,按照“定职责、定区域、定任务、定考核”要求,做好乡、村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将辖区内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监管、监测范围。落实巡查、快检、宣传工作。优化生产布局,在资金投入、人员配备等方面加大力度,稳定和发展“菜篮子”重要产品生产。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许世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雷辉、朱东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人担任,并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暨“菜篮子”工作。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参加。
(三)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接任者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中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四川
四川
四川
四川
四川
四川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