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质量监测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质量监测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为扎实推进我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以下简称“提升行动项目”),强化行动项目事前事中事后服务质量的监测评估手段,确保行动项目各个环节有效衔接顺畅推进。钦州市民政局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质量监测评估工作。现就钦州市提升行动项目实施质量监测评估项目项目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质量监测评估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20万元(以实际中标价为准)。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截止2024年12月底。

二、服务内容

(一)编制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质量监测评估总体规划

目前暂时按2021年提升行动项目成果验收评价标准,结合目前钦州的现状,梳理提升行动项目实施质量监测评估分析评分标准落实情况,完善提升行动项目实施质量监测评估总体规划,重点评估分析提升行动项目的缺项内容。后期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成果验收评价标准出台后再同步调整。

(二)开展提升行动项目实施过程质量评价分析

1.举办提升行动项目实施解读培训2次,培训内容包含摸底评估、建立工作台账、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评估验收、金民工程信息系统填报工作等。

2.编制提升行动项目实施质量监测评估分析工作所需的验收标准,包含摸底评估台账、政府采购台账、项目实施“一户一案”台账、评估验收和满意度评估台账等台账整理标准。

3.编制提升行动项目实施质量监测评估所需的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项目产品标准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价格标准。

4.提供提升行动项目实施质量监测评估服务。一是通过信息化监管系统,细化钦州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资金拨付情况等全流程监测。二是根据金民工程信息系统填报工作要求,监测各县(区)民政局金民工程信息系统填报工作情况,对填报数据分析、汇总,并将问题分析、解决方案反馈市民政局,配合市民政局完成金民工程信息系统市级平台维护工作。

(三)开展提升行动项目末期实施质量评估

1.提供提升行动项目服务成果末期质量评估服务。编制提升行动项目末期质量评价分析标准,并依据标准配合市民政局完成对各县(区)试点项目验收工作。

2.提供争创试点优秀项目分析咨询服务。配合市民政局争创试点优秀项目,对提升行动项目验收工作提供分析咨询服务,具体包括:配合市民政局完成对各县(区)验收材料的对接、汇总、整理工作;完成全市验收佐证材料的整理编写工作;配合市民政局完成提升行动项目的城市互评工作,并配合完成互评报告的编写。

三、项目承接机构资质要求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

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技术的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符合登记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条件。

3.配备提升行动项目提升行动项目实施质量监测评估专业团队。为保障提升行动项目质量评价分析服务工作成效,承接机构须配备专业化服务团队,团队人员专业背景以老年人能力等级评估、计算机应用、统计学、社会工作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关的专业为主,服务团队设置督导、助理等岗位,服务相关成果材料须经督导岗位审核后方能报市民政局,其中:督导岗位要求每月驻市民政局不少于4天跟踪督导工作成效;助理岗位要求每周驻市民政局不少于2天对接沟通工作成效及工作安排计划,其余时间则根据服务团队安排开展工作,如遇临时工作安排,则服从市民政局调度。

4.市民政局将对申请的单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需同时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贪污贿赂犯罪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递交项目申报书和相关资料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年9月12日-18日(5个工作日),逾期拒收。

(二)地点:钦州市民政局9楼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三)递交资料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2.法人登记相关资质证书(注册登记证书、备案相关材料)副本复印件。

3.服务实施方案,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4.相关材料合并装订成册并密封,一式五份。所有复印件均须字迹清楚并加盖公章,上述材料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整套材料加盖骑缝章。

五、采购确定

经评审磋商,初步确定项目购买机构。市民政局组成项目采购小组分别对申报机构按评分标准打分,按最高分确定项目承接机构,经研究审核后,市民政局公布项目承接机构。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方名称:钦州市民政局;地址:钦州市金华路6号;联系人及电话:黄媚,0777-*******

(二)监督部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电话:0777-*******

附件: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质量监测评估竞争性磋商评分标准

附件

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提升行动项目实施质量监测评估

竞争性磋商评分标准

一、评定原则

(一)评委构成:成立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质量监测评估竞争性磋商评审小组,小组成员由钦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组织相关科室人员组成,评委人数不少于5人。

(二)评定依据: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质量监测评估评审小组通过计分标准,对报名机构的项目方案、人员配备、特色亮点、机构资质、项目报价等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定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计分办法

(一)项目方案……………………………………24分

评委根据报名机构提供的实施方案(包含项目思路、各阶段实施方案、项目进度计划、督导、培训、评估等方面内容)优劣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供“一档、二档、三档”各所属档次,评委在相应档次内打分。

一档(16.1-24分):项目思路清晰,各阶段实施组织描述清晰准确,可行性强,进度设计安排合理,优于采购项目要求。

二档(8.1-16分):项目思路基本清晰,各阶段实施组织描述较合理完整、清晰、准确,可行性理较强,进度设计安排较合理,能较好满足项目要求。

三档(0-8分):项目思路不够清晰,各阶段实施组织描述简单,进度设计安排不够合理,不能完满完成任务,总体方案一般

(二)机构人员配备………………………………18分

评委根据各报名机构提供的项目人员配备方案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供“一档、二档、三档”各所属档次,评委在相应档次内打分。

一档(12.1-18分):项目人员按照采购要求的人员专业背景全部配足,总体实力雄厚,人员分工职责明确且基本合理,满足或优于采购项目要求,操作性强;

二档(6.1-12分):项目人员按照采购要求的人员专业背景基本配备,总体实力强,人员分工职责明确且基本合理,能基本满足项目要求;

三档(0-6分):项目人员按照采购要求的部分人员专业背景配备,总体实力一般,人员分工职责明确但不够合理,基本满足项目要求;

(三)特色亮点……………………………………24分

评委根据各报名机构特色亮点、增加服务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一档、二档、三档”各所属档次,评委在相应档次内打分。

一档(16.1-24分):报名机构有参与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工作经验、有自建信息化系统开展第(二)项服务内容的,优于项目需求,清晰详细、周到,总体好。

二档(8.1-16分):报名机构有自建信息化系统开展第(二)项服务内容的,较好满足项目需求,总体较好。

三档(0 -8分):满足项目需求,总体一般,

(四)机构资质……………………………………20分

1.无不良信用记录(8分)

2.报名机构具备采购方案中“五、项目承接机构资质要求”条件,并能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评委根据各报名机构资质条件优劣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一档、二档、三档” 各所属档次,评委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12分)

一档(8.1-12分):具备采购方案中“五、项目承接机构资质要求”所有条件,并能提供完整相应佐证材料的,机构资质优于项目需求, 总体好。

二档(4.1-8分):具备采购方案中“五、项目承接机构资质要求”大部分条件,并能提供完整相应佐证材料的,机构资质较好满足项目需求,总体较好。

三档(0-4分):具备采购方案中“五、项目承接机构资质要求”个别条件,并能提供完整相应佐证材料的,机构资质满足项目需求,总体一般。

(五)项目报价……………………………………14分

评委根据各报名机构提供的项目报价进行打分,同一分标中对各报名机构项目报价按从低到高排序,排序第一(即项目报价最低)得14分,其余根据排序依次递减2分,直至为0。

综合得分=1+2+3+4+5,取平均分。

三、项目承接单位推荐原则

(一)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质量监测评估竞争性磋商评审小组应当推荐平均分排名第一的报名单位为项目承接单位。

(二)排名第一的报名机构放弃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提出不能承接项目,项目采购小组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机构为项目承接单位,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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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养老服务 社区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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