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办公楼维修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办公楼维修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办公楼维修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11日 17:2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9月11日至2023年09月1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金玉广场A座4楼(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与治平路交叉口)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9月22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金玉广场A座4楼(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与治平路交叉口) | ||
预算金额 | ¥14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琴、张灵芬、赵晓蒙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087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39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8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六期33号楼16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5*****087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51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 库〔2004〕185 号); (2)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报价不再扣除)。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10% 扣除);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4%扣除);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 4%扣除); (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 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6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 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 2023-09-11 08:00:00 至 2023-09-19 23:59: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3-09-22 15: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金玉广场A座4楼(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与治平路交叉口)
时间:2023-09-22 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金玉广场A座4楼(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与治平路交叉口)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9月11日至2023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营业执照清晰可见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邮箱)内并注明联系人名称、电话、参加项目名称,发送成功后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磋商文件。 2、公告发布媒体: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备注: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392号
联系方式: 095*****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六期33号楼1604室
联系方式: 095*****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志民
电话: 095*****85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郭琴、张灵芬、赵晓蒙
电话: 095*****087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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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
2.清单编制说明.pdf |
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办公楼维修项目工程量清单.PDF |
代理机构: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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